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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18:1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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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某(納稅人識別號:2514):
因你不在公安機關登記的常住地址居住,相關涉稅文書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現(xiàn)將《稅務處罰告知書》(瓊稅三稽罰告〔2023〕17號)公告送達,望你看到公告后及時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配合工作。
《稅務處罰告知書》(瓊稅三稽罰告〔2023〕17號)主要內(nèi)容:
我局對你(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號)的稅收違法行為擬作出處罰決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稅務事實、理由、依據(jù)及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一)稅務的事實、理由、依據(jù)
經(jīng)檢查,你2019年從海南鑫泰豐投資公司和三亞南開公能投資有限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共計277,200.00元,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8,699.40元。
你2020年從海南鑫泰豐投資公司和三亞南開公能投資有限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共計370,033.26元,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17,987.13元。
你2021年從海南鑫泰豐投資公司、三亞南開公能投資有限公司和天津南開公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共計213,378.28元,一次性獎金收入25,000.00元,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8,314.79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第三條“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二)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三條“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三條“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二)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一條第一項“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的規(guī)定,計算稅款如下:
2019年工資薪金收入277,200.00元,減除費用累計扣除應為79,806.00元,累計專項扣除0元,其他扣除0元,應繳納稅款22,558.80元,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8,699.40元,少繳稅款13,859.40元。
2020年工資薪金收入370,033.26元,減除費用累計扣除應為79,762.00元,累計專項扣除0元,其他扣除0元,應繳納稅款41,134.25元,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17,987.13元,少繳稅款23,147.12元。
2021年工資薪金收入213,378.28元,一次性獎金收入25,000.00元,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當年應繳個人所得稅,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已代扣代繳稅款750元。減除費用累計扣除應為67,996.50元,累計專項扣除0元,其他扣除0元,應繳納稅款12,156.36,公司已代扣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款8,314.79元,少繳稅款4,591.57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吉陽區(qū)稅務局以、短信、APP彈窗、APP站內(nèi)信、web站內(nèi)信等渠道多次向你發(fā)送三年未匯算清繳提示信息,提醒你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但你截至立案之日仍未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你2019年、2020年、2021年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進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行為屬于偷稅,稅款共計41,598.09元。
以上事實由以下證據(jù)證明:
1.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吉陽區(qū)稅務局成某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總局三亞市吉陽區(qū)稅務局提示申報信息等資料
2.國家稅務總局??谑协偵絽^(qū)稅務局成某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等資料
3.國家稅務總局中新天津生態(tài)城稅務局調(diào)取成某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等資料。
4.海南鑫泰豐投資有限公司員工申報情況匯總表及資金支付憑證等資料。
5.三亞南開公能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員工申報情況匯總表及資金支付憑證等資料。
6.天津南開公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員工申報情況匯總表及資金支付憑證等資料。
(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你因偷稅行為造成2019年至2021年少繳個人所得稅41,598.09元擬處以0.5倍的處罰,即20,799.05元。
二、你有陳述、申辯的權利。請在我局作出稅務處罰決定之前,到我局進行陳述、申辯或自行提供陳述、申辯材料;逾期不進行陳述、申辯的,視同放棄權利。
三、可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向我局書面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