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21 04:45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4:45 |
瀏覽次數: | 146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lián)系我
|
一、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原因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消及其他情形,被依法終止了納稅義務的;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需要更改稅務登記機關的;
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部門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
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時限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了納稅義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的工商機關辦理注銷之前,先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注銷;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自有關部門/機關批準或被宣告終止之日起 15 日以內,先向原稅務登記的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手續(xù)注銷;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需要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或者辦理變更住所、經營地點變動之前,向原稅務登記的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注銷。并且同時向遷往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開業(yè);
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應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之日起 15 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三、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有哪些手續(xù):
1、納稅人在申請辦理納稅清算之時,應當先到所管轄的征收所領取并填寫《納稅清算申報表》標準是一式三份,填寫內容如下:計算機代碼、企業(yè)名稱、經濟性質、詳細地址、注銷稅務登記申請、納稅清算申報情況、申報書附送的有關資料;
2、交回稅務代碼章、稅務登記正副本、稅務機關所發(fā)放的有關納稅材料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的資料。除了個體戶、定額戶以外的納稅人,持著征收所簽署意見之后的《納稅清算申報表》備稽查所檢查;
3、納稅人經過稽查所稽核檢查以后,持稽查所簽署意見的《納稅清算申請表》文件到納稅服務所辦理注銷;
4、納稅服務所收到納稅人的《納稅清算申報表》后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注銷手續(xù)。并且開具《注銷稅務登記證明》證明之后,即為辦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