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東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07:15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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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模式與合伙人模式作為全新的電商營銷模式,其主要的核心是推廣和擴大全國市場。簡單來說,就等于平臺方招募了眾多的“推廣員”,或“合伙人”。兩個模式都是比較具有吸引力的分潤模式,基本的邏輯相同,在分潤方式上有一些區(qū)別。
解讀:代言人模式
代言人是指單品的代言人,你可以理解為單品推銷員,是按照成為代言人的順序,分批次進行劃分,并將同等比例的傭金的分給不同批次的消費者。例如:第1-100人、第101-1000人、第1001-10000人分別是三個批次。
假設(shè):
某單品銷售利潤為1000萬;
平臺將30%的利潤拿出來分,也就是300萬;
第1-100位代言人可以分100萬,平均每人獲得10萬元;
第101-1000位代言人可以分100萬,平均每人獲得10000元;
第1001-10000位代言人可以分100萬,平均每人獲得1000元;
解讀: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是按照消費者成為合伙人的時間順序排列,分批次進行劃分,不再是分單品的利潤,而是全平臺的利潤。例如:第1-100合伙人、第101-1000合伙人、第1001-10000合伙人分別是三個批次。
舉例:
平臺本月總銷售利潤10億,
平臺將30%的利潤拿出來平均分給三個批次的代言人,也就是3億;
第1-100位合伙人可以分1億,平均每人獲得100萬元;
第101-1000位合伙人可以分1億,平均每人獲得10萬元;
第1001-10000位合伙人可以分1億,平均每人獲得1萬元;
因此,越早成為平臺的代言人,能獲得的產(chǎn)品分潤也就越高;越早成為平臺合伙人,能分到的利潤分紅也就越高。當(dāng)代言人和合伙人越來越多,也就意味著市場越大,他們可以為平臺帶來的用戶和銷售額也就越高,并且*終都會成為平臺的“合伙人”,為平臺的銷售鋪向全國市場。
互聯(lián)網(wǎng)電商發(fā)展至今,不斷的有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市場競爭異常激烈,企業(yè)的商業(yè)模式成為取勝的關(guān)鍵!代言人模式結(jié)合合伙人模式,不僅能有效吸引消費者,更可以在不斷的裂變中讓消費者賺到錢,這樣的商業(yè)模式才能帶領(lǐng)企業(yè)平穩(wěn)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