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5 05:56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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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發(fā)生的期權交易,主要是為了管理價格波動的風險。有記載早期利用場外期權進行風險管理的事件,申請場外期權資質開通發(fā)生在17世紀30年代末期的荷蘭。在17世紀的荷蘭,郁金香更是貴族社會身份的象征,這使得批發(fā)商普遍出售遠期交割的郁金香以獲取利潤。為了減少風險,確保利潤,許多批發(fā)商從郁金香的種植者那里購買期權,即在一個特定的時期內,按照一個預定的價格,有權從種植者那里購買郁金香。對于購買了郁金香期權的批發(fā)商,可以根據(jù)到期郁金香市場價格,做出是否進貨的選擇:如果郁金香的市場價格高于期權合約的約定價格,則以合約約定價格從種植者處購入郁金香;如果郁金香的市場價格低于期權合約的約定價格,則批發(fā)商讓期權合約過期作廢,並且以更加低廉的市場價格購入郁金香。從現(xiàn)代風險管理的觀點來看,批發(fā)商這樣的做法,實際上是利用郁金香期權合約,去對沖郁金香遠期合約頭寸的風險。
隨后,申請場外期權資質開通的市場進入了快速發(fā)展的通道,不同標的,不同類型的期權在世界各地相繼推出,極大繁榮了期權市場。與股票期權不同的是,商品期權在19世紀就已經開始在交易所交易。比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在1870年推出的“Indemnity for Purchase or Sale”實際上是一種短期(只存在兩個交易日)期權。但是由于早期的期權交易存在著大量的欺詐和市場操縱行為,美國國會為保護農民利益,于1921年宣布禁止交易所內的農產品期權交易。直到1984年,美國國會才重新允許農產品期權在交易所進行交易。在隨后的一段時期內美國中美洲商品交易所,堪薩斯期貨交易所和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推出了谷物期權交易,隨后CBOT也推出了農產品期權合約。
同樣在亞洲,其衍生品市場申請場外期權資質開通發(fā)展較為成熟和完善。1993年推出恒生指數(shù)期權,1995年推出首只股票期權,2000年推出盈富基金ETF期權。申請場外期權資質開通已經成為亞洲活躍的股票期權市場。期權這個工具也為國際市場所廣泛采用,其交易規(guī)模更是占據(jù)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半壁江山。期貨買賣雙方的風險是對等的,因為一方的盈利就是另一方的虧損。期權買方和賣方都有一定的風險,但是他們的風險不對等,買方大的風險是損失這筆權利金,而賣方的風險可能比較大,比如買方買入看漲期權,相應的賣方就是賣出看漲期權,對賣方來說這個風險可能是無限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