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100.00元/請來電詢價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8 09:55 |
最后更新: | 2023-12-18 09:55 |
瀏覽次數: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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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鑒定zhi評審、審批、發(fā)證等程序:
( 一 ) 取證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冊; 具備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注冊資金、人員條件、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測手段等條件;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能有效運轉; 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
注:具體條件見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jiān)督管理辦法》、《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guī)則(試行)》、《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與管理辦法》。
( 二 ) 申請
申請單位持以下申請材料, 郵寄或報送山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一樓特種設備行政審批窗口:
1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 4份 ;
2、申請單位情況介紹(申請報告) 1份 ;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1份;
4、申請單位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1份;
5、申請單位已獲得的認證或認可證書復印件 1份 ;
6、申請單位《質量管理手冊》 1份 ;
7、其他必要的補充資料(委托檢驗、檢測協(xié)議)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