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審計: | 快速辦理 |
單價: | 6600.00元/件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07:31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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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條例及稅務條例規(guī)定,香港有限公司無論是否有利潤,每年都必須做賬(亦稱簿記)與審計(亦稱核數師報告),向股東、董事及稅務局申報公司的財務狀況。
如果公司不出具審計報告,一旦被稅務局調查,公司無法說明公司的財富來源,很可能被稅務局懷疑企業(yè)有“洗錢”行為,或將面臨高額罰款甚至罰款,并可能關閉銀行賬戶。
如果超過三個月沒有將稅表交到稅局就會有1200港元的罰款,罰款單發(fā)出后2-4個月內仍未提交稅表上去,會再發(fā)出3000港元的罰款單,如果董事仍然不理會,稅局則會委托法院發(fā)傳票,要求董事出庭做出解釋并繳交罰款。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會在18個月內收到政府的稅表,因此就需要開始籌備做賬報稅的事情了,收到稅表后,如有營業(yè),就需要報稅,但是無盈利則不需要繳稅。特別注意,根據2023年香港稅局新規(guī),自2023年4月1日起,稅表不再接受零申報,所有公司無論入息金額多少,利得稅表申報必須同審計報告一并提交,無運營的公司也必須遞交附有香港會計師簽字的審計報告(不活躍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