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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河南 南陽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5-04-07 10:10 |
最后更新: | 2025-04-07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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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鄧州市,為什么排污許可證要把生產工藝和設備等內容也載明?
排污許可證副本載明主要生產工藝和設備是在許可證中記錄,而非進行許可。記錄這些信息是出于以下四個方面的考慮。
貫徹全過程控制的環境管理基本理念,將產污、治污、排污全過程納入排污許可證的管理,載明與產污直接相關的工藝和設備信息,有利于分析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原因并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改進措施。
第二,生產工藝和裝備與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的產生量密切相關,同一產品采用不同工藝,其產生的污染物可能會產生數量級的差別,載明生產工藝和設備是測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礎。
第三,排污許可證將許可排放量的核算細化至每一個主要污染源和排污口,而這些排污口往往與生產工藝設備具有一一對應關系;
第四,對于新增污染源,生產工藝和設備源自企業的環評文件或相關申請資料,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并延續,是判斷企業整個生產過程是否發生重大變更的依據之一。機與工作期望,考核求職者儀表、性格、知識等特征,考核筆試中難以獲得的信息,考核求職者的動機與工作期望。環保部對于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是什么?
根據《方案》,環保部將在現有環保法律的框架體系下,以排污許可管理名錄為基礎,按行業分步推動排污許可證的核發。2016年率先開展火電、造紙行業企業許可證核發工作;2017年完成水十條、大氣十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許可證核發,重點包括石化、化工、鋼鐵、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農副食品加工、農藥、電鍍等;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名錄規定行業企業的許可證核發。企業依證排污的主體責任和應盡的義務包括哪些?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厘清政府、企業之間的責任,政府對企業不再進行“家長式”和“保姆式”監督把關。企業作為排污者要承諾:依法承擔防止、減少環境污染的責任;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落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環境管理要求;說明污染物排放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明確單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的環境保護責任。
《方案》結合環境治理體系和監管執法改革理念,提出排污許可制實施后,企業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企業自行申領排污許可證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二)依證自主管理排污行為的責任,(三)通過自行或委托開展監測、建立排污臺賬、按期報告持證排污情況等自證守法的責任,(四)依法依證進行信息公開的責任,(五)當產排污情況等發生變更時或許可證到期應自行申請變更或延期的責任。
本著誠信原則,通過承諾守法的方式,強化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逐步營造排污者如實申報、監管者陽光執法、社會共同監督的環境治理氛圍,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污染管理新格局。地方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提出國家要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包括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的應急措施。在排污許可的制度設計中,要求將地方依法依規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等文件中對轄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的具體要求納入企業的排污許可證中,以法律文書的形式,明確特殊時期和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的企業應當承擔的減排義務。
上述所指的特殊時期主要由下列文件規定:如①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的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②國家或所在地區人民政府依規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動保障措施等文件;③地方限期達標規劃或有關水污染防治應急預案對枯水期等特殊時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
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國家或企業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發布新的特殊時段要求的,企業應當申請許可證變更,按照新的要求進行排放。排污許可證也應當依法遵守并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