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3.50元/立方米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12-10 13:50 |
最后更新: | 2024-12-10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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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按照使用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公用型保稅倉庫:由主營倉儲業務的中國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專門向社會提供保稅倉儲服務。這類倉庫可以供多個企業共同使用。
自用型保稅倉庫:由特定的中國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僅存儲供本企業自用的保稅貨物。這類倉庫不能對外租賃給其他企業使用。
專用型保稅倉庫:專門用來存儲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種類商品的倉庫。例如,液體危險品保稅倉庫專門用于存儲石油、成品油等散裝液體保稅貨物;備料保稅倉庫則用于存儲加工貿易企業為加工復出口產品所進口的原材料、設備及其零部件;寄售維修保稅倉庫則專門用于存儲為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的寄售零配件等。
目前中超供應鏈可以對外提供公用型保稅倉,專用型保稅倉,并能夠協助企業開展自用型保稅倉。
設立保稅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申請和審批。具體來說:
申請企業條件:
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具備專門存儲保稅貨物的營業場所。
注冊資本(或資金規模)達到一定要求(如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等)。
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
如果經營特殊許可商品存儲,還需要持有規定的特殊許可證件。
保稅倉庫條件:
符合海關對保稅倉庫布局的要求,并設立在設有海關機構、便于海關監管的區域。
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和辦理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
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
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交通、消防、質檢、環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
申請與審批流程:
企業向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遞交申請材料。
主管海關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決定是否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對決定受理的,制發《海關行政審批受理單》;對決定不予受理的,制發《不予受理通知書》。
主管海關在受理申請后,于規定期限內(如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填寫相關審批表,將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報直屬海關。
直屬海關在收到主管海關報送的審查意見后,于規定期限內(如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如果批準設立,將制發《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保稅倉庫項目)》;如果不予批準,將制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保稅倉庫項目)》。
企業在獲得批準文件后,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海關書面申請對保稅倉庫的驗收。如果驗收合格,將獲得《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并批準開展相關業務;如果驗收不合格,則海關將書面告知申請人。
保稅倉的功能主要包括存儲保稅貨物、提供簡單加工服務(如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等,但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以及支持貨物的中轉和分撥等。有需求的企業可以聯系中超供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