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 | 3~4個月 |
辦理區域: | 廣東省內 |
辦理優勢: | 一站式服務 不成功退款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11-04 14:55 |
最后更新: | 2024-11-04 14:55 |
瀏覽次數: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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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的換車手續,主要有以下步驟:
舊車處理:
車輛返回香港:駕駛人在一次經批準通行的口岸返回香港時,應主動向出境地海關申報,聲明該車輛需辦理退港換車手續。
海關驗核:出境地海關對車輛實施驗核,出具《車輛出境聯系單》,收回之前海關發放的車輛通關證件并拆除車輛電子識別標簽(即車卡),放行車輛返回香港。至此,舊車不得再入出內地。
新車準備:
購買保險: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車輛查驗:憑保險單到香港特區的中國檢驗有限公司汽車檢驗中心進行車輛查驗和上線檢驗、采集車輛相片(現場拍照或自行提交相片),檢驗合格后領取驗車信封。
提交申請:
準備材料: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準通知書》原件。
新車的車輛登記文件。若香港車輛的登記車主與申辦商號名稱不一致,為申辦商號作為股東、董事所在其他境外商戶的,除提交車輛的登記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該公司由香港特區政府公司注冊處出具的上一年度《周年申報表》(表)黃色核證版。
舊車的行駛證。
香港特區的中國檢驗有限公司汽車檢驗中心出具的驗車信封。
提交商號的商業登記證、注冊證書原件。
預約辦理:相關人員可提前登錄廣東省公安廳網站選擇 “商務車、自貨自運廠車、公務車指標日常業務預約” 一項,填寫信息預約前往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辦證大廳窗口辦理。可辦理的人員包括《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準通知書》上備案登記的司機(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內地企業的員工(需提供個人與企業關聯的shebao證明)、內承單位的法人、香港公司的股東(需提供由香港特區政府公司注冊處出具的上一年度《周年申報表》)等。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除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司法部認可的港澳律師行出具的商號公證委托書或廣東省內公證處出具的商號公證委托書。
審批與領證:
審核:相關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領取批文卡:審核通過后,繳納牌證的工本費,按照回執上的領證日期到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辦證大廳領取批文卡。
后續備案:持《車輛出境聯系單》、批文卡等資料到備案地海關部門、邊檢部門辦理舊車注銷和新車備案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