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 | 2-7個工作日 |
辦理區域: | 廣東省內 |
辦理優勢: | 一站式服務 不成功退款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10-30 04:53 |
最后更新: | 2025-03-17 15:04 |
瀏覽次數: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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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稅務報到逾期申報的罰款標準如下:
一般情況:
如果逾期申報時間不太長,稅務機關可責令限期改正,并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
若逾期時間較長,超過規定期限未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以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如存在惡意逃bishui款、多次逾期且拒不改正等情況,可以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殊情況:對于個人所得稅逾期申報:
逾期申報未達到 3 個月的,高罰款為稅款的 0.05%;
逾期申報滿 3 個月但未滿 1 年的,高罰款為稅款的 0.1%;
逾期申報滿 1 年但未滿 3 年的,高罰款為稅款的 0.2%;
逾期申報滿 3 年及以上的,高罰款為稅款的 0.3%。需要注意的是,若逾期不申報、少報個人所得稅的,罰款金額為所少繳稅金額的 50%,低罰款金額為 300 元。
需要強調的是,稅務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罰款金額,企業應盡快完成補報并與稅務機關積極溝通。
如果符合首 次逾期申報等特定條件,可能會有一定的免罰政策。
建議企業和個人按時進行稅務申報,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罰款和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