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周期: | 10個工作日 |
高新申請項目: | 粵港車牌 |
高新申請項目: | 融資及貸款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10-23 09:11 |
最后更新: | 2024-10-23 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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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積極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大背景下,為更好地滿足粵港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有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廣東省公安廳在深入前期兩地車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持續優化車輛管理政策。將于 2024 年 5 月 1 日隆重推出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延長指標有效期、優化非營運小汽車**、放寬主駕駛人備案車輛數量等四項極具創新性與便利性的重大舉措。高新技術企業在粵港車牌申請方面也享有得天獨厚的利好政策。本文將對這些政策進行全面、專業的解讀,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準確、詳實的信息和指導。
政策范圍與目的:對已經以納稅條件申辦投資類指標的同一申請人,在再申辦資格類、人才類、捐贈類等其他類型指標,以及以投資高新企業條件申辦指標時,不再核查相關投資類指標內承單位的納稅情況。此政策旨在打破不同類型兩地牌指標申辦之間的納稅關聯限制,為申請人提供更為靈活、便捷的申辦途徑,促進各類資源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合理流動與高效配置。
辦理流程簡化:凡符合對應條件的申請人即予辦理,極大地簡化了申辦流程,降低了申辦門檻,提高了申辦效率。這將吸引更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積極參與兩地牌指標申辦,滿足多元化的跨境出行需求。
調整對象與幅度:將 2019 年 4 月 15 日后申辦的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有效期由 5 年調整為長期有效。這一重大調整為持有這些類型兩地牌指標的申請人提供了更加穩定、持久的跨境通行保障,減少了頻繁辦理延期手續的繁瑣,降低了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延期手續簡化:辦理《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準通知書》延期時,無須提供相應資格條件證明。這一舉措方便了申請人,提高了延期辦理的效率,使申請人能夠更加專注于兩地牌指標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首次注冊登記車輛**:在港、澳首次注冊登記 6 年以內的 9 座(含)以下非營運小汽車,申辦兩地牌時免于上線檢驗。這一措施為新申辦兩地牌的港澳非營運小汽車車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節省了時間和費用成本,也有助于提高申辦兩地牌的積極性。
已辦理兩地牌車輛檢驗周期調整:已辦理兩地牌的 9 座(含)以下港澳非營運小汽車(不包括面包車),自港澳地區注冊登記之日起 10 年以內僅上線檢驗 1 次,即第 2、4、8 年免上線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第 6 年須上線檢驗;10 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線檢驗 1 次。這一合理優化的檢驗周期既確保了車輛的安全性能,又減少了不必要的檢驗次數,提高了車輛的使用效率。
特殊情況車輛檢驗規定:在內地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輛,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這一規定體現了對特殊情況車輛的嚴格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備案條件與范圍:凡符合條件的主駕駛人,可備案相應兩地牌車輛,不受車輛數的限制。這一政策調整極大地放寬了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限制,為有多個車輛需求的主駕駛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滿足不同場景下的跨境出行需求。
促進跨境出行與經濟交流:放寬主駕駛人備案車輛數量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流動和經濟交流。主駕駛人可以更加靈活地安排車輛使用,提高出行效率,降低交通成本,推動兩地牌車輛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車輛資源的利用效率。
國外和香港、澳門、臺灣商戶以高新技術方式在廣東省投資辦實業,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可以申辦 1 個香港(或澳門)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申請條件限制:以高新技術企業作為申請條件的,只能申辦 1 副粵港兩地車牌。如所辦企業滿足第一類(即 “投資類”)和第二類(即 “高新技術類”)要求的,只能選其中一類作為申請條件。
多口岸申請:已經申請通行其他口岸兩地車牌的,亦可申請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兩地車牌。
商號與內承單位定義: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公司稱為 “商號”,投資興辦的公司稱為 “內承單位”。
商號投資限制:同一內承單位有多個商號參與投資的,只能由其中一個商號辦理。
口岸選定與變更限制:按此申辦條件辦理的粵港兩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口岸選定后不能變更。
車輛與駕駛人更換限制:自申請獲準之日起除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嚴重損毀、滅失等特殊情況外,3 年內不得更換車輛,不得在同 1 年內更換備案主駕駛人和后備駕駛人。
有效期與延期:有效期為 1 年。到期后,內承單位繼續被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可以延期 1 年。
企業設立與經營文件:《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回執》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商號登記文件:
香港商號:商號為香港公司的,提交《商業登記證》、《公司注冊證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或《法人團體的商業登記申請書》(香港無限公司提供)。
澳門商號:商號為澳門公司的需提交《商業登記證》(登錄及附注)。
自然人商戶:商戶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士需提交護照及護照的廣東省內公證翻譯。
海外商號:商戶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商業登記證(經廣東省內公證處或司法部認可的港澳律師行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車輛登記文件及隸屬關系證明:車主與商號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證明兩者存在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香港商號:商號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注冊處《周年申報表》;商號為香港無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法人團體的商業登記申請書》。
澳門商號:商號為澳門公司的,需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證明》。
海外商號:商號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權關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認可的港澳律師行進行證明及翻譯。車主登記為其他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的登記文件。
駕駛人資料:回鄉證、身份證、內地駕照(復印件,印在一張 A4 紙上)。
從 2010 年開始,我們就提供深圳灣口岸、皇崗口岸、沙頭角口岸、文錦渡口岸的車牌辦理一站式服務,擁有多年專業代理粵港車牌的配套服務和豐富經驗,并掌握各行各業豐富的資源脈絡,可為客戶帶來更具實效性的綜合性服務。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而言,申請粵港兩地車牌不僅能夠滿足跨境出行需求,還能充分享受政策紅利,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發展潛力。我們將以專業的知識、高效的服務,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幫助,確保高新技術企業粵港車牌申請的順利進行。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的咨詢和服務,請隨時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