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業務: | 境外投資備案 |
辦理時間: | 30-45個工作日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10-01 09:14 |
最后更新: | 2024-10-01 09:14 |
瀏覽次數: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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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撰寫的關于海外直接投資(ODI)備案的專業文章——《實用!企業在申請ODI境外投資備案時,如何證明資金來源合規?》,引發了眾多業內人士及相關關注者的高度關注。眾多讀者紛紛通過私信方式,咨詢ODI備案的具體操作流程,并表達了期望小港協助其完成該流程的意愿。
鑒于此熱烈反饋,小港(號:jinxinyunying)決定撰寫此后續專業文章,詳盡闡述ODI備案的流程及其關鍵要點,旨在為廣大讀者提供專業且全面的指導與幫助。
尚未關注小港的朋友們,歡迎點擊文章左上角藍色字體“港得通”添加關注以獲取更多專業資訊及支持。
哪些情況下需要進行ODI備案
ODI備案所需手續及應滿足條件
境內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時能否進行ODI備案
ODI備案風險提示
情況①:企業在境外地區或國家成立公司經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企業計劃在香港、新加坡、美國等境外地區或國家設立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以境內公司的老板名下一家境內公司完成境外投資備案相關手續后,方可正常推進后續業務開展。
情況②:企業主以個人名義在香港成立公司
在此種情況下,若為個人投資境外,合法操作途徑需遵循相關規定。目前37號文主要支持國內居民取得境外融資以及搭建BVI架構等需求,即涉及將境外合法資金引進投資境內企業的操作。若并非此類情況,僅為確保跨境業務的合規性而注冊香港公司,則必須以境內公司名義持股,且需提前完成境外投資備案相關手續。
多數業內人士知曉境外投資ODI備案需涉及商務部和發改委,但對具體操作流程尚不明晰。以下為ODI備案涉及的4個關鍵程序:
向商務部備案
完成向商務部備案流程后,企業將獲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需特別注意的是,商務部包括國家商務部和地方商務部,二者的備案手續均需妥善完成,不可遺漏。
向發改委備案
經發改委備案獲批后,企業會取得《關于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同樣,發改委涵蓋地方發改委和國家發改委,且部分地方發改委頒發的《通知書》為電子版而非紙質版,企業在操作時應密切關注當地發改委政策。
去有關部門報到
企業在前往商務部領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時,會收到一份報到表,要求企業前往注冊地的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報到。若為香港公司,則需前往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即“中聯辦”)進行報到。
到外匯管理局備案
實際操作中,外匯管理局已將相關權限下放至銀行。企業在辦理時無需專門前往外匯管理局,僅在向境外公司打投資款項時,直接向銀行遞交相關資料即可。具體流程如下:
關于注冊境外公司的時間節點問題,在相關法規完善之前,存在一定操作空間。自2022年起,大部分法規已趨于完善,此時若境外公司已先行注冊,可能無法進行補備案。實際上,在獲得商務部下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后,即可著手注冊境外公司,且發改委的備案亦可同步推進,此舉極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
眾多業內人士關注境內企業處于虧損狀態下能否正常開展ODI備案這一問題。
實際上,無論是地方商務部、發改委還是國家商務部、發改委,目前尚未出臺針對企業盈虧狀況的明確規定。但基于小港多年為客戶辦理ODI備案的豐富經驗,為大家提供以下實用性建議:
備案企業盡量避免虧損
在辦理ODI備案過程中,發改委會對企業的審計報告進行審核。若企業為虧損狀態,可能引發發改委對其境外投資能力的質疑。
備案企業的成立時間
對于備案企業的成立時間,不同地區政策要求不盡相同。部分地區有相關要求,而部分地區則無此規定。在備案過程中,企業務必深入了解當地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備案企業公賬資金需合理規劃
備案企業公賬資金宜大于投資金額。其原因在于,在向銀行申請打投資款時,需確保有足夠資金以證明投資實力。需特別注意,投資金額也不宜過小,否則銀行可能會對投資合理性提出質疑,進而影響打款進度。
涉及資金對外投資,必然存在一定風險,以下為主要風險點:
可行性分析報告撰寫風險
在ODI備案過程中,需撰寫一份《可行性分析報告》,該報告內容涵蓋廣泛,包括境內企業的主營業務陳述、高管背景調查、經營產品優勢、投資原因、目的地市場分析、目的地經濟環境分析、投資風險預見及預防措施、盈利項目預測、項目資金用途等一系列內容。
由于《可行性分析報告》內容繁雜,多數企業為降低成本,選擇將ODI備案業務外包給服務商代做。部分服務商專業性不足,撰寫的報告部分內容與申請備案企業的公開信息不符,可能導致備案申請被駁回。進行ODI備案時,務必選擇資質優良、經驗豐富的服務商(可聯系小港喲~),以確保備案順利推進。
備案后報稅及信息報告風險
完成備案后,境內母公司報稅時需填寫《居民企業境外投資信息報告表》。此前該表無需填寫,但近年來已成為必填項,切不可漏填。
填寫此表旨在使稅局能夠實時了解企業在境外的經營狀況,且企業每年需向商務部和外匯管理局匯報經營情況。關于數據填寫,若存在錯誤,可能引發稅局對企業轉移利潤的懷疑,后果嚴重。建議企業在香港等地先完全確認海外平臺的收入,且在企業老板為中國居民納稅人的情況下,再將大部分利潤轉回境內完稅,如此即便需遞交《居民企業境外投資信息報告表》,也可避免出現問題。
文章結尾,小港鄭重提示,ODI備案整個過程手續繁瑣復雜。若有相關操作需求,可委托我協助備案。小港在跨境企業領域深耕十年,為眾多企業成功辦理境外投資備案相關手續,口碑卓越,值得信賴。有小港助力,您可安心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