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業務: | 境外投資備案 |
辦理時間: | 30-45個工作日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09-14 09:16 |
最后更新: | 2024-09-14 09:16 |
瀏覽次數: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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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境外直接投資(ODI)備案指南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專題分組論壇上致辭表示,香港是提供一站式高水平國際化法律和糾紛解決服務的理想地點。香港對環境、社會及管治標準的嚴格要求,全面的知識產權法律,及可靠的爭議解決服務,為“一帶一路”項目開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新設企業境外投資備案流程概覽
為順利推進境外投資活動,新成立的公司在深圳需遵循以下嚴謹的備案流程:
確立投資資格與條件:確認投資主體為在中國大陸合法注冊的企業或個人,并確保其擬投資金額不低于等值10萬美元的門檻。
資料籌備與整理:精心準備備案所需的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詳盡的投資規劃書、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合同文本、及所有必要的官方批準文件。投資規劃書應深入闡述投資動機、目標領域、資金規模、實施策略等關鍵信息。
正式提交備案申請:將上述完備材料遞交至中國商務部指定的審核機構,進行詳盡的備案審查。此環節聚焦于投資計劃的合理性、合規性及可行性評估。
獲取備案證書:若申請材料通過嚴格審查,投資企業將獲得由商務部頒發的境外投資備案證書,該證書為其在海外開展投資活動的合法憑證。
二、ODI備案申請條件深度解析
定義明確: 境外直接投資(ODI)系指中國境內企業,在獲得相應監管部門核準后,通過新設、并購、股權參與等手段,于境外直接投資以實現對境外企業經營管理權的實質性控制。
主體與時限考量: 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業,均具備申請ODI備案的資格。對于成立時間未滿一年且無法提供完整經審計財務報表的企業,其申請可能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查標準,甚至可能不被核準。
股東背景與資金來源透明化: 申請企業需清晰闡述其境內股東或合伙人的背景信息,明確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與合規性(如自有資金、合規貸款等),并確保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以滿足監管部門的審查要求。
特定領域與投資類型關注: 近期,大額非主營業務投資、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退市以及涉及房地產、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的投資,均受到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與嚴格審查。
三、境外投資備案程序與所需材料清單
境外投資備案流程涉及多個部門,包括國家發改委(或其地方分支機構)、商務部(或其地方商務部門)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地方分局。為順利完成備案,企業需準備并提交以下關鍵材料:
發改委備案請示文件
境外投資備案表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詳盡的項目背景說明及投資規劃書
涉及的所有合同、協議及官方批準文件
通過遵循上述指南與流程,深圳企業可更加高效地推進其境外投資備案工作,確保投資活動的合法性與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