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業務: | 境外投資備案 |
辦理時間: | 30-45個工作日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09-10 09:16 |
最后更新: | 2024-09-10 09:16 |
瀏覽次數: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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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正式操作指南及提交材料清單(發改委與商務局版)
引言
在“一帶一路”倡議的推動下,中國積極助力周邊及廣大發展中國家激發內生增長動力,秉持真實親誠理念和正確義利觀,開展廣泛合作。項目選擇上,中國堅持需求導向,真誠支持;在合作成果上,積極推動落實,言出必行。除基礎設施項目外,中國還高度關注減貧、環保、醫療、防災等民生領域,推進大量惠及當地的項目。此過程中,中國始終秉持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原則,平等協商,實現優勢互補。
一、國資委審批流程(適用于中央企業)
(一)審批方式
依據國資委2017年1月7日發布的第35號令《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中央企業的境外投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納入年度投資計劃的境外項目實行備案制,非主業項目及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項目需報核,禁止類項目則一律不得投資。
(二)審批材料
項目投資開展報告
企業內部決策文件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盡職調查)
項目融資方案
項目風險防控報告
其他必要材料
(三)注意事項
負面清單制定:中央企業應結合國資委發布的負面清單及自身實際,制定更為嚴格的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
年度投資計劃:所有境外投資項目需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并報國資委備案。計劃調整需及時報送。
非主業投資控制:原則上不得從事非主業投資,確需開展的需經國資委審核,并通過與主業優勢企業合作進行。
風險評估:對特別重大投資項目,應建立投資決策前風險評估制度,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進行風險評估。
(四)參考法規
《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4號,2017)
《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5號,2017)
二、發改委審批流程
(一)審批概述
國家發改委2017年發布的第11號令《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明確了企業境外投資的核準、備案及報告制度,依據項目敏感性和投資主體性質進行分類管理。
(二)敏感項目界定
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未建交國、戰亂國、需限制投資的國別等。
敏感行業:如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跨境水資源開發、新聞傳媒等,以及房地產、酒店、影城等需限制投資的行業。
(三)提交材料
對于需核準的項目,需提交:
投資主體情況說明
項目詳細信息,包括名稱、目的地、規模、中方投資額等
項目對國家利益及安全的影響分析報告
投資主體真實性聲明
(四)注意事項
管轄范圍擴大:發改委管轄的境外投資覆蓋全面,包括非金融與金融企業、直接及間接投資等。
前置審批要求:未獲發改委同意,外匯管理、海關等部門及金融機構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投資后報告:核準/備案項目完成后,需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
(五)參考法規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11號,2017)
《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2018年版)》(發改外資〔2018〕251號)
三、商務局提交材料清單
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
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
董事會決議或出資協議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含盡職調查、可研報告、資金來源說明、投資環境分析等)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如適用)
本文旨在為深圳企業提供詳盡的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指南及材料清單,助力企業順利完成備案流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獲取專業咨詢與協助。感謝閱讀,期待與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