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業務: | 境外投資備案 |
辦理時間: | 30-45個工作日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09-10 09:16 |
最后更新: | 2024-09-10 09:16 |
瀏覽次數: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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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境外投資備案正式闡述
一、概念界定
ODI境外投資備案,全稱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Registration,自2014年實施以來,其重要性與關注度持續不減。ODI作為一項政策,旨在規范中國境內企業在境外新設、并購或以其他方式獲取境外企業或項目所有權、控制權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需經中國政府相關部門的核準與備案。
二、目的闡述
隨著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實施,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的步伐不斷加快,ODI備案的用途日益凸顯:
確保企業資金合法合規出境,保障境外投資項目收益順利回流至國內。
便利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子公司的投資活動,促進國際化布局。
助力境內企業滿足海外上市的合規性要求,提升企業國際形象與融資能力。
三、所需材料清單
ODI境外投資備案的辦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境內部分:
主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注冊文件。
股東層面的營業執照、章程或合伙協議等相關材料。
最近一期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資金到位證明文件。
個人完稅憑證(如適用)。
其他根據具體審批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
境外部分:
對外投資交易結構圖。
境外公司注冊文件,包括股東注冊證書等。
并購或投資項目的詳細介紹,涵蓋產業、經營范圍、客戶群、技術持有情況等信息。
其他投資人的情況說明(如適用)。
相關簽署的協議文件(如框架協議、增資協議、收購協議等)。
我們提供境外投資一站式代理服務,包括ODI備案申請表的填寫、項目可行性報告、盡職調查報告及收購項目情況介紹書的編制。
四、申請流程概述
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申請流程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如框架協議、增資協議、收購協議等,涉及交易雙方主體。
準備項目申報材料,由投資主體與咨詢單位共同完成。
向國家發改委或其地方分支機構提交備案申請。
商務部門備案,向商務部或地方商務部門提交材料。
外匯登記,在企業注冊地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
五、注意事項提醒
在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時,需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境內公司需成立滿一年以上。
提交的審計報告中不得顯示虧損。
凈資產回報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應高于5%,且越高越有利于審批。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應低于70%,保持較低的負債水平有利于通過審批。
ODI備案的有效期為兩年,期間若無對應項目執行,備案證書將自動失效。企業需在新項目開展前重新辦理ODI投資備案。
六、中聯辦報道要求
中資企業在香港完成注冊登記后30日內,需向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經濟部進行報到登記。對于在非香港地區或國家注冊的企業,則通常需向當地大使館進行報道。
報到登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表》原件,內容完整詳實,加蓋境內投資主體企業公章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公章。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復印件。
新設香港公司的《公司注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請注意,除《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表》需原件并按要求加蓋公章外,其余材料僅需提供復印件,無需額外蓋章或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