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制劑和抑菌制劑的區別在于兩者一個是對菌種有殺菌作用,另一個是對菌種有抑制作用。抑菌液的抑菌率達到50%以上即為合格。而抗菌則需要對菌珠有90%以上才能達到抗菌作用。
抗菌粉檢測報告辦理-抗抑菌制劑安全評價報告辦理
抗抑菌制劑備案材料
1. 基本情況:包括封面、基本情況表、評價資料目錄和備案登記表。
2. 標簽(銘牌)和說明書。
3. 檢驗報告(含)。
4. 企業標準或質量標準。
5. 國產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及報關單。
6. 產品配方。
抗抑菌制劑備案有效期是多久?抗抑菌制劑一般用于皮膚和黏膜的,作為二類消字號產品,備案成功泳久有效的。
抗(抑)菌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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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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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抗菌(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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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測定、穩定性試驗、細菌菌落總數檢測試驗、大腸菌群檢測試驗、真菌菌落總數檢測試驗、致病性化膿菌檢測試驗(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鉛的測定、砷的測定、汞的測定、大腸桿菌殺滅試驗、金黃色葡萄球菌殺滅試驗、多次完整皮膚刺激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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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成分應加測有效成分含量;
說明中標明對真菌有作用或用于外陰部的應加測白色念珠菌殺滅試驗;
說明書中標明對某一特定微生物有殺滅作用的應加做其他微生物殺滅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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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菌制劑的消字號備案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產品生產環境要求 * 用于皮膚粘膜抗(抑)菌制劑(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劑除外)的產品,其配料、混料、分裝工序應在30萬級空氣潔凈度以上凈化車間進行。
二、產品命名與標簽要求 * 產品名稱應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由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組成,如“××?口腔抑菌液”。 * 標簽(銘牌)和說明書應詳細描述產品的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且內容必須符合GB《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 * 標簽和說明書中不應標注抗炎、消炎、治療疾病、減輕或緩解疾病癥狀、描述或解釋疾病癥狀、預防性病等內容,也不應標注適用于破損皮膚、破損黏膜、傷口等,或高效、消毒、滅菌、除菌、殺精子、避孕等字樣。
三、產品原料與配方要求 * 原料應符合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食品級、醫用級、化妝品和其他相應標準的質量要求。 * 產品配方不得加入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的藥品及其同名原料,也不得加入以微生物、細胞、動物或人源組織和體液等原始材料制成的制劑,如疫苗、血液制品等。不得加入列入現行有效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的禁用物質,以及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物質。
四、檢驗與報告要求 * 產品應經過實驗室認證檢驗機構檢驗,并提交檢驗報告(含)。檢驗結果應符合《GB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和《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等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需要提供經備案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標準或質量標準。
五、其他備案資料要求 * 提交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及報關單。 * 可能還需要提供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圖、產品原料及輔料的質量標準、生產車間環境、生產設備等其他相關資料,以驗證產品生產過程的合規性和質量的穩定性。
六、備案流程與注意事項 * 備案流程一般包括確定產品性質、確定產品成分是否符合國標、起草消字號產品資料、準備樣品送檢、備案安全評估報告等步驟。 * 在備案過程中,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或機構的工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申請資料,并確保產品的衛生安全性能符合要求。要注意辦理周期的把控以及常見問題的解決方式,以確保整個辦理過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