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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西安君翼財務 |
服務: | 代理記賬 |
服務地址: | 西安各區 |
單價: | 2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陜西 西安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03-20 04:48 |
最后更新: | 2024-03-20 04:48 |
瀏覽次數: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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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修改決定,標志著我國稅收管理領域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此次修訂后的新細則,將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稅務機關提供了更加明確、具體的指導和規范。
第一條
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紙質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拒收電子發票。
第二條
發票不能隨意變更金額,包括計算金額的數量和單價。
第三條
虛開發票的界限被明確,未發生經營業務的情況下,一律不得開具發票。
第四條
必須開具正規發票,不得用其他憑證代替,如收據等。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將為我國稅收管理領域注入新的活力,推動稅收征管工作更加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也將為廣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推動我國稅收事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