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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4-03-09 13:02 |
最后更新: | 2024-03-09 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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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稅收制度和稅收體系
菲律賓稅收制度主要稅種和稅率
所得稅
增值稅
稅率為12%。根據菲律賓2017年《稅收改革法》,免征增值稅的商品類別減少至初級農產品、教育和衛(wèi)生服務。根據2021年《企業(yè)復蘇和稅收激勵法》(CREATE),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用于預防、控制和治療COVID-19的藥品、疫苗、醫(yī)療設備、備件和原材料的銷售及進口免征增值稅;從2021年1月1日起,用于治療癌癥、精神疾病、結核病和腎臟疾病的處方藥和藥品免征增值稅。菲律賓稅收制度
消費稅
消費稅主要征收對象為在菲律賓生產、制造的用于國內銷售或消費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煙、酒、機動車等)。消費稅也適用于部分應繳納增值稅和關稅的進口商品。2013年1月1日起,菲律賓政府開始加征煙草“罪惡稅”(Sin tax),之后菲律賓煙cao價格上漲近一倍。2017年《稅收改革法》再次提高了燃料稅、汽車稅,并對一些含糖飲料征稅。菲律賓稅收制度
比例稅
比例稅主要征稅對象為免征增值稅的個人和實體,如從事國內或國際客運交通或娛樂業(yè),將按總收入征收比例稅(營業(yè)稅)。
關稅
進口到菲律賓的商品一般都要繳納關稅。根據海關代碼中商品的分類確定申請的稅率。特殊商品(如進入海關免稅倉庫的商品)進口可以免稅。進口商及其代理應從商品進口之日起,保留進口商品記錄3年。這期間海關署有權對進口商 / 代理商的記錄進行 事后審核,以確認是否符合海關條例及評估是否少付關稅。菲律賓稅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