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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1 06:46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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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密碼鎖做CE需要先評估產品,如果產品不帶無線模塊,僅需做EMC電磁兼容測試,和LVD低電壓測試。
如果產品帶有無線模塊,則需要做RED無線指令。
無線產品出口歐美是需要做歐盟的CE認證,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種認證。
歐盟的CE認證:
現在無線產品出口歐盟是需要強制做CE-RED認證的,2014年5月14日,歐盟出臺了新的無線電設備指令Radio--E--Directive(簡稱RED)代替原有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
(R&TTE)指令。
RE指令正式生效時間為2014年6月12日,各成員國執行指令時間為2016年6月12日始。2014年5月14日,歐盟出臺了新的無線電設備指令Radio--E--Directive(簡稱RED)
代替原有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R&TTE)指令。RE指令正式生效時間為2014年6月12日,各成員國執行指令時間為2016年6月12日始。
在新無線設備指令(RED)中和舊R&TTE指令的重大區別有:
1、RED產品范圍僅包括無線通訊和無線識別設備(如RFID,雷達,移動偵測等)。射頻設備不用于通訊或者識別的會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
2 、有線通訊終端設備(TTE)被移除,RED指令僅用于無線產品;
3、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納入RED指令的范圍(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中);
4、指令覆蓋頻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頻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公告機構評估意見現已由“型式檢查證書”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質量體系經過公告機構評估過后,才能使用帶公告機構號碼的CE標志(完全保證–型式H);
7、二類設備向各國頻譜機構進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類設備的標識(警告號)不再需要,在某些國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現在產品包裝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戶手冊中出現CE標志,手冊中必須注明射頻使用的頻段及發射功率;
10、個人評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進行RED認證);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統一的充電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必須出現在設備上,而當設備太小時可以出現在用戶手冊中。
RED測試項目
1、電磁兼容測試(EMC測試)
2、安規測試LVD(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3、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4、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5、CTR(TBR)測試
6、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
RED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用戶說明書
2.電路原理圖
3.電路方塊圖(Block Diagram ,也叫模塊功能圖)
4.電路走線圖(PCB LAYOUT)
5.電路位號圖(PCB placement)
6.操作描述(對方塊圖的解說)
7.元件清單(BOM LIST)
8.label(標簽)
9.天線規格(或者天線增益圖)
10.充電器LVD 報告
11.定頻軟件(也叫定頻程式.使發射模塊能夠定在某一頻率點持續發射,一般BT 和WIFI 一定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