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助游網絡 |
型號: | 無 |
產地: | 全國 |
單價: | 10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1 06:21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6:21 |
瀏覽次數: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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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辦理ICP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
2.ICP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
3.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申請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許可證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制作等服務活動。有償提供信息具體包括: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是以營利為目的而向用戶提供收費信息(即互聯網用戶須事先或事后向網站經營性者交納一定費用才能通過互聯網瀏覽或下載的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服務,其行為不涉及上述有償提供信息、網頁制作等經營行為的,均屬于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法規快速預覽: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的申請條件
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