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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1 06:11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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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縣培訓機構檢測鑒定單位出具報告
培訓機構開辦提供房屋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一般是由具有房屋安全鑒定備案證書的第三方鑒定機構辦理。幼兒園是校安工程,需要做房屋鑒定的安全檢測和抗震檢測,費用也會根據檢測的項目進行細微調整。
1)建筑的使用情況調查
房屋鑒定要提前通過對現場的實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調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況,了解是否有荷載過大,改變結構以及用途變更等情況,了解房屋的修繕歷史以及房屋建造年代。
2)建筑圖及結構圖的復核
房屋鑒定的現場采用電子全站儀、手持式激光測距儀、鋼直尺、卷尺、樓板測厚儀、鋼筋探測儀和游標卡尺對墻體的分布、門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況以及房屋的軸線尺寸、結構高度、構件截面尺寸、連接構造等結構概況進行現場復核。
3)房屋傾斜和不均勻沉降檢測
使用電子全站儀對房屋進行傾斜測量,檢測房屋整體傾斜值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采用全站儀對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進行檢測,檢測房屋是否有不均勻沉降,以推斷房屋地基基礎是否存在明顯靜載缺陷。
4)房屋結構損傷狀況的檢測
房屋鑒定檢查結構是否有裂縫、變形以及局部損傷情況,采用文字、照片等形式記錄予以記錄。對該房屋中結構構件出現的破損現象進行分析,查出破損的結構構件的位置、程度及原因。
5)房屋結構材料強度檢
房屋鑒定采用回彈法對房屋混凝土構件進行強度測試;利用酚酞試劑對房屋構件的混凝土碳化深度進行測試。
培訓機構鑒定內容及方式簡述
(一)混凝土框架及磚混結構:
1、對房屋的原設計圖紙、裝修改造意圖、歷史修繕加固情況、前期的使用情況及后期的使用要求進行調查了解;
2、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筑層數、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裝修概況及使用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3、對房屋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修及建筑設備進行外觀檢查、測量,對部分典型構件損壞情況(變形、開裂、沉陷、滲漏、露筋等)進行外觀檢查及拍照記錄;對損壞較嚴重、重要性構件及設計改造有特別要求的構件進行重點檢測鑒定;
4、采用裂縫測寬儀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裂縫情況進行測量,包括其長度、寬度、深度、形狀、條數,必要時繪出裂縫分布圖;依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對其進行評定,判斷其是否超出規范允許值。
5、采用“DJD2-1GC”型電子經緯儀對房屋部分部位豎向構件傾斜率或偏移比值進行測量,分析是否出現傾斜及不均勻沉降現象。
6、對房屋現有上部結構的建筑及結構布置、構件尺寸、樓板厚度、層高等情況進行現場測量,并與設計圖紙進行復核。
7、按照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配筋情況、砼保護層厚度檢測。
8、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采用鉆芯法進行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對不宜采用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的構件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鑒定。
9、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承重磚墻采用回彈法對其磚砌塊強度及砌筑砂漿強度進行強度檢測,對于砌筑砂漿強度太低時采用砂漿貫入法進行檢測鑒定。
10、對根據現場檢查、檢測結果,并依據國家現行相關規范對該房屋現狀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分析。
11、根據檢查、檢測情況和驗算結果,依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判定該房屋結構安全性是否滿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對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現結構損壞的構件提出合理的處理建議。
鑒定主要依據和要求
1、依據。嚴格按照《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危房鑒定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防洪標準》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專業規則,進行幼兒園校舍結構可靠性、抗震能力、綜合防災能力等方面的鑒定。
2、工作要求。
(1)鑒定應分類實施。已經過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鑒定部門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被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設的項目可不再重新鑒定。重點鑒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設防情況。要嚴格按照抗震設防標準和有關防災要求進行鑒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鑒定
校舍安全鑒定。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鑒定報告。在安全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1]校舍抗震鑒定。經安全鑒定為Asu、Bsu、Csu的校舍,需進行抗震鑒定。抗震鑒定應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鑒定報告》。在抗震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2]校舍消防安全鑒定。由消防部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對需要進行消防鑒定的校舍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3]校舍防雷安全鑒定。由氣象部門負責,組織防雷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對防雷裝置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4]校舍其他安全鑒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并分別出具鑒定報告。
[5]形成綜合性鑒定各縣區校安辦根據各專業機構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形成綜合性鑒定并按照有關要求,逐校逐棟建立登記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