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0 10:11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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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經營項目審批:
一、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二、審批標準:
1、獸藥經營企業中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調劑、檢驗業務的,應是藥劑師、獸醫技術員以上的技術人員。非藥學、獸醫技術員的須經獸藥經營知識考核合格。
2、獸藥經營企業收購、保管、銷售獸藥,必須建立健全質量檢查和入庫驗收、在庫保管、出庫驗發、銷售核對等制度。獸藥經營企業購入獸藥,必須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內容包括:獸藥名稱、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批號、有效期、批準文號、生產許可證號、獸用標識、產品通用名、有效成分、停藥期、檢驗合格證、包裝和外觀質量等。
3、獸藥經營企業有與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室、庫房、貨架、柜臺,獸藥存放和保管場所必須符合各類藥品的理化性質要求。有防污染、防蟲蛀、防鼠、防塵、防潮、防霉變等設施。需避光、低溫貯藏的藥品有專用設備。有消防安全設施。營業場所和庫房整潔衛生,藥品堆碼、存放和陳列要整齊,不準露天存放藥品。
4、有標準化的計量器具、清潔無毒的銷售工具和包裝物料。
5、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審批應提交的材料:
1、申辦書面報告;
2、《獸藥經營許可證》申請核發登記表;
3、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暫住證復印件;
4、聘用藥劑師或獸醫技術員身份證或暫住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復印件;
5、法人代表、工作人員獸藥經營法律培訓考試合格證明;
6、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及復印件;
7、經營場所和庫房房屋產權證或租用協議;
8、經營場所和庫房地點和內部布局圖;
9、設施清單及照片;
10、管理制度清單及材料;
四、審批程序:
1、各區、縣(市)農業行政部門受理申請人申請后,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認為尚待完善條件的,則按告知承諾制的規定發放獸藥經營項目審批告知書、承諾書,在申請人簽署出具保證按要求達到審批條件的承諾書后,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
2、各區、縣(市)農業行政部門將自發證之日起在一個月內,按告知承諾方式領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就其是否符合審批條件進行實地查驗。
五、審批部門及聯系方式:
各區、縣(市)農業部門名稱、地址、、郵編等(略)
六、開業后應遵守的規定:
《獸藥管理條例》、《 〈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