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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上海浦東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0 08:36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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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業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這也就是說不管是批發、貿易還是零售,只要企業經營危化品,都必須要依法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哪些企業不需要辦理?
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無需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石油庫設計規范》等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5.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