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
1、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或者全體合伙人簽署的《保險代理機構設立申請表》;
2、《保險代理機構設立申請委托書》;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
4、自然人股東、發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簡歷,非自然人股東、發起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加蓋財務印章的近1年財務報表;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6、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近3年的業務發展計劃等;
7、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8、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框架、決策程序、業務、財務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本機構業務服務標準;
11、擬任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業務人員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12、保險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書;
13、住所或者營業場所證明文件;
14、計算機軟硬件配備情況說明。
保險代理公司注冊申請代辦的相關流程條件服務解答如下:
1、除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外,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采取下列組織形式: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2、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或者“保險銷售”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中介機構相同,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
4、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保險代理業務:
(1)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2)代理收取保險費;
(3)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4)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5、全體股東或者全體發起人在深設立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設立申請事宜向深圳保監局請示,由深圳保監局審核。
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在深投資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如果股份達到或超過25%,不屬深圳保監局受理范圍,需鐘向中國保監會遞交設立申請。
6、申請設立保險專業代理法人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在獲得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后,及時向深圳保監局申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禁止開展保險代理等相關業務。
7、在提交申請材料務必登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進行機構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