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GFQT |
所在地: | 武漢 |
服務范圍: | 檢測認證 |
單價: | 300.00元/指標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江蘇 蘇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0 05:55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0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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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50要求,化學植筋(指栽種光圓鋼筋、全螺紋擠出機螺桿和螺栓)的膠黏劑徹底干固時,應取樣開展當場拉撥承載能力檢測。其檢驗方法及質量標準一定要合乎本標準附則N的要求。
N.2.1 錨桿品質當場檢測抽樣檢驗時,要以同種類、同規格型號、同強度等級的錨固釘組裝于鋼筋錨固位置基本一致的類似預制構件為一工程驗收資料,并需從每一工程驗收資料含有的保溫釘中開展取樣。
N.2.2 當場毀滅性檢測的取樣,應選用易修補和容易補植的部位,取每一工程驗收資料錨固釘數量的1‰,且不少于5件實現檢測。若錨固釘為化學植筋,且栽種的總數不得超過100件時,可僅取3件實現檢測。訴訟性檢測的抽樣總數應翻倍。
N.2.3 當場非受損檢測的取樣,應合乎以下要求:
1 螺栓鋼筋錨固品質的非受損檢測:
1)對關鍵結構構件,應在查驗該工程驗收資料螺栓外觀質量達標的前提下,按表N.2.3要求的抽樣數量,對該工程驗收資料的螺栓開展隨機取樣。
2)對一般結構構件,可按關鍵結構構件取樣量的50%,且不少于5件開展隨機取樣。
2 植筋錨固品質的非受損檢測:
1)對關鍵結構構件,應按其工程驗收資料化學植筋數量的3%,且不少于5件開展隨機取樣。
2)對一般結構構件,應按1%,且不少于3件開展隨機取樣。
N.2.4 當不一樣國家標準的取樣標準與本規范不一致時,對承重結構工程加固的鋼筋錨固產品質量檢驗,需要按本標準的要求實行。
N.2.5 粘膠的錨固釘,其檢測應在膠黏劑做到其產品手冊標識的固化時間的當日,但不能超過7d完成。若因事需延遲取樣與檢測日期,除入伍得監理公司允許外,且不能超過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