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后,是合法經營,不用害怕面對相關部門的突擊檢查;獲得的收益也是合法收入。
在一些大型的招標活動中,企業可以憑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入場,面對合適的項目,并且企業實力允許,能參與競標。
如果沒有危化證,企業根本沒有“入場券”。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復印件、復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膠版紙;
2、分卷裝訂成冊,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第二卷《各類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卷《評價報告》、第四卷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每卷要求有目錄和連續頁碼;
4、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印章,受理人員對原件核實后,原件退回申請人。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單位在窗口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必須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申請表必須網上填寫在線打印。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重新辦理申請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的復印件;
3、由取得省級以上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
4、經營和儲存場所消防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5、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文件的復印件;
6、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取得相應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7、健全的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8、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屬于化學品或一類易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須出具有關部門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10、自有或租賃儲存場所、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提交儲存場所的現狀評價報告、儲存場所依法設立的有效、儲存企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提交取得相應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11、零售經營場所、儲存場所的防雷設施檢測報告及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12、安評委托書和安評合同書復印件;
13、經營單位經營場所和儲存場所的真實照片。
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爆炸危險場所規定》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筑物應當經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于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核;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共同編制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注冊好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兩個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7、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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