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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2-19 09:06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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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備案手續,中國澳門投資門檻
今年以來,中國外貿進出口開局平穩、逐月向好,一季度進出口總值同比增長4.8%。
但受外需減弱、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中國外貿形勢依然復雜嚴峻,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如何增訂單、拓市場成為多方關注的熱點問題。
為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在前期已出臺多輪政策舉措的基礎上,國務院辦公廳4月25日對外發布《關于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新一輪措施。
專家認為,此次提出的18條具體措施既涉及重點產品,也關乎市場拓展和貿易創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有助于穩住外貿規模,并在此基礎上優化外貿結構,推動實現全年進出口促穩提質目標任務。
境外投資備案商務部操作攻略
2018年1月18日,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印發《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的通知(商合發[2018]24號),強化各部委的信息共享,和商務部牽頭匯總,但并沒有改變原來的對外投資備案或核準的職責分工。
商務部2014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依然適用(后續有變更可能)
備注1: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備注2: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注3: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資料來源:根據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整理而成。
需要注意的是商務部規定的敏感國家和敏感行業同發改委規定有所不同。
根據2017年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規定了三類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需要境外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
綜合分析,敏感國家和行業指:
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2、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
3、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4、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5、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對于商務部核準的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2)《境外投資申請表》,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3)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4)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對外投資合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商辦合函〔2017〕426號),對于境外投資項目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重點檢查企業如下內容:
1、境外企業是否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
2、境外企業是否按規定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3、境外企業的境內投資主體是否按規定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和統計資料;
4、以下對外投資是重點督查項目:
4.1中方投資額等值3億美元(含3億美元)以上的對外投資;
4.2敏感國別(地區)、敏感行業的對外投資;
4.3出現重大經營虧損的對外投資;
4.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及群體性事件的對外投資;
4.5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對外投資;
4.6其他情形的重大對外投資。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2014年第3號令;
《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商合發 2018 24號);
《對外投資合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試行)》(商辦合函〔2017〕426號)。
中國澳門投資門檻
在澳門,除個別行業需要申請獲取牌照外,投資者投資、成立企業一般并無特別限制。
其中需要申請特別牌照的行業包括工業(需申請工業準照)、對外貿易(需獲取相關許可)、餐廳(需申請餐廳牌照)、藥房(需申請藥房牌照)等。
需要注意的是,博彩公司的成立雖不涉及特別牌照的申領,但成立前需完成公開競投程序,并經政府批準后方可開業經營。
以下為各主要產業其具體經濟活動及牌照發放機構:
投資者在投資企業時需前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先申請商業名稱,后進行企業商業登記,并在財政局申報開業,完成開業登記后即可進行營業活動。
根據《澳門商法典》規定,在澳門經營的商業實體分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經濟利益集團及法人商業企業主三種類型:
(1)自然人商業企業主:也稱個人企業主,是指由一自然人獨立出資,以自己名義自行或通過第三者經營商業企業。
企業主對經營業務負所有的責任,可自行選擇是否到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進行登記。
(2)經濟利益集團:兩個或兩個以上商業企業主在不影響其法人資格的情況下組成一個經濟利益集團,以促進或發展各自的經濟活動,或者為改善經濟利益集團成員的經濟活動成果。
(3)法人商業企業主:法人商業企業主具體可細分為以下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