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類型: | 委托檢測 |
收費標準: | 電議 |
服務地區(qū): | 佛山順德,陳村、均安、杏壇、龍江、樂從、 |
單價: | 500.00元/件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佛山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8 10:21 |
最后更新: | 2023-12-18 10:21 |
瀏覽次數(sh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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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順德游泳場所高危證檢測,公共場所水質檢測,隨時可咨詢
佛山市泳池高危證檢測報告-游泳池水質檢測-隨時可咨詢
高危體育場所檢測,華謹檢測技術,第三方檢測報告單位
游泳池水質檢測項目主要包括:渾濁度、PH值、尿素、游離性余氯、化合性余氯、細菌總數(shù)、總大腸桿菌群、臭氧、水溫、溶解性總固體、氧化還原電位ORP、氰尿酸、三鹵甲烷THM。只有這些指標在正常范圍內,水質才達標。
化合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是指水中氯與氨的結合物,通常由游離性余氯與水中的有機污染物(一般為氨類物質)反應生成。
化合性余氯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含量過高可能會引發(fā)結喉炎和鼻黏膜炎,同時,它也是引起室內游泳池水異味的物質之一,因此,限制化合性余氯的濃度是很必要的。
根據(jù)《體育總局關于修改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體政字〔2014〕37號)修改 。
一、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審批條件及程序
(一)審批依據(jù)
1.《全民健身條例》(2009年8月30日國務院令第560號發(fā)布)
2.《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7號發(fā)布,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9號修改)
3.《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2013年5月1日國家體育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第16號發(fā)布)
(二)審批條件
1.游泳池、救生設施、救生器材等設施符合國家標準(GB );
2.有符合國家標準(GB )數(shù)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
3.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溺水搶救操作規(guī)程,溺水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游泳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救生員定期培訓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三)審批單位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擬經營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擬成立經營機構的名稱、地址、經營場所等內容;
2.體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詳見附件,檢驗機構、認證機構檢查出具,需要合格證明的須出具合格證明);
3.經營場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復印件;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游泳救生員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搶救操作規(guī)程、溺水事故處理制度、救生員定期培訓制度以及治安保衛(wèi)、安全救護、衛(wèi)生檢查、設備維修、人員服務崗位責任制度等)的書面材料;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五)審批時限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實地核查,做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應當發(fā)給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