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id="yxvk2"></b>

    <wbr id="yxvk2"></wbr><wbr id="yxvk2"></wbr>
  • <wbr id="yxvk2"></wbr>
      <u id="yxvk2"></u>

        <video id="yxvk2"></video>

        電子產品有害物質測試有哪些?

        單價: 面議
        發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所在地: 廣東 深圳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發布時間: 2023-12-18 04:51
        最后更新: 2023-12-18 04:51
        瀏覽次數: 189
        采購咨詢:
        請賣家聯系我
        發布企業資料
        詳細說明
        電池指令重金屬測試l 電池由于含鉛、鎘、汞、酸、堿等污染物質,當其任意丟棄在環境中,隨著時間推移外層金屬的銹蝕,有害物質就會慢慢地從電池中溢出,進入環境,并通過生物鏈作用,直接或間接進入人體,并在人體內長期蓄積難以排出。
        對廢舊電池的收集與處置非常重要,如果處置不當可能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目前,電池潛在的污染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世界上各國對電池產品采取的態度除控制有害物質濃度外,主要以回收為主。
        當前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行動起來制定和實施電池有害物質限制、廢舊電池回收處理以及再生利用相關的政策和規定。
        l 常見管控要求:歐盟電池指令2006/66/EC及其修訂指令2013/65/EU,美國電池法案US Public Law 104-142(HR2024)包裝材料重金屬測試(歐盟94/62/EC,美國TPCH)l 歐盟包裝材料指令94/62/EC第十一款規定的有害重金屬含量(鉛、鎘、汞及六價鉻)*大允許極限為100 mg/kg,目的在于保護地下水源和土壤。
        實施范圍涵蓋全部的包裝和包裝材料。
        歐盟RoHS指令有害物質測試 -- 2011/65/EU&2015/863/EUl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目前RoHS*新指令2011/65/EU(RoHS 2.0)已于2011年7月1日歐盟官方正式發布,于2011年7月21日 生效。
        歐盟各成國應在18個月內,即2013年1月2日前完成本國法律的轉化,2002/95/EC(RoHS1.0)及其所有修訂指令廢止。
        l 2015年06月04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2015/863/EU指令,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酯物質加入RoHS2.0指令附件II(即受限物質清單)。
        這四種物質分別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至此,ROHS2.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質清單正式更新為10項。
        l 電子電器設備過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醫療設備及監控設備的過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對于屬于電子電氣類別的玩具產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需按照REACH法規附錄XⅦ的要求進行管控。
        l 限量要求:鉛≤1000ppm,鎘≤100ppm,汞≤1000ppm,六價鉻≤1000ppm,多溴二苯≤1000ppm,多溴二苯醚≤1000ppm, DEHP≤1000ppm,BBP≤1000ppm,DBP≤1000ppm DIBP ≤1000ppm。
        中國RoHS有害物質測試 -- GB/T 26572-2011l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又稱作“中國RoHS”,于2007年3月1日開始實施。
        它對投放中國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和多溴二苯(PBB)、及多溴二苯醚(PBDE)進行限制。
        l 中國RoHS重要的支撐標準之一SJ/T 11364-2014《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l 2016年1月6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8部門聯合公布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第32號令),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l 限量要求:鉛≤1000ppm,鎘≤100ppm,汞≤1000ppm,六價鉻≤1000ppm,多溴二苯≤1000ppm,多溴二苯醚≤1000ppm。
        美國加州65法案高風險物質(鉛、鎘、鄰苯類物質)測試l 加州65提案(Proposition 65),即《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強制法令》(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1986年11月于美國加州頒布施行,旨在保護加州公民及加州飲用水資源免受已知具有致癌、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的污染,告知加利福尼亞公民有關暴露在他們所購買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場所中的化學物質或釋放進環境的化學物質的危害。
        加州65管控物質清單由OEHHA出臺并每季度更新,首次出版于1987年,*新清單中物質已達900多種。
        l 加州65號提案還禁止加州企業故意將大量的上市化學品排放到飲用水中。
        一旦某一種化學物質被列入管控清單后,制造商和經銷商須在一年內完成警告的執行,在20個月內終止化學物質排放至飲用水源頭。
        此日期過后,政府或個人執法者,包括代表公眾利益的個人或組織,可對未達標者提起訴訟。
        警示要求必須“清晰并合理”,可以采用多種形式。
        l 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加州65法案管控清單本身并未對物質設定限值,產品中有害物質的管控限值可參考已有的針對此類產品的訴訟案或協議,這些文件中,可能會達成針對某類產品中某些物質的限值要求以及測試方法。
        企業在進行加州65管控時,應比對已有的此類產品的訴訟案中確定的物質管控要求,參考此管控來調查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挪威POHS《消費性產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質》l PoHS,英文全稱為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
        中文譯為《消費性產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質》。
        2007年6月8日,挪威通報WTO,提出“消費性產品中禁用某些危險化學物質”的要求,稱其將限制消費品中的18種物質,即PoHS法規。
        該PoHS法規于2007年12月15日通過,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因許多議題尚未有共識而延期。
        l 2011年12月20日,挪威通報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World Trade Organisation Committee on Technical Barriers)擬議限制四種化學物質,分別為鉛、五氯苯酚(PCP)、全氟辛酸(PFOA)以及中鏈氯化石蠟(MCCP)。
        本次提議是對2007年規范的修訂。
        REACH 高度關注物SVHC測試 --(EC) No1907/2006l 歐盟REACH法規( (EC) No 1907/2006是《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
        該法規于2006年12月30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2008年6月1日REACH主管機構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正式運作。
        該法規的實施,嚴重影響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對歐盟產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機電、紡織、印染、橡膠、塑膠、玩具、家具等行業的產品。
        l REACH的主要內容注冊(Registration)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評估(evaluation)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
        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物質評估是指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許可(Authorization)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PBT,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認為某種物質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l REACH法規的責任和義務1.物質/配制品除REACH另有規定外,無論自身還是在一種或多種配制品中數量大于或者等于1噸/年的歐盟境內的物質,任何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提交注冊。
        2.物品若產品中含有有意釋放物質,且該物質年出口量大于1噸,需要進行注冊。
        若產品中不含有意釋放物質,則需要按照以下條件進行判斷:a 若產品中含有高關注物質(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無需通報和主動進行信息傳遞,如果進口商或消費者要求,則有義務提供相關信息;b 若產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年出口量小于1噸,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信息傳遞,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說明,信息傳遞通常包括SDS安全數表等;c 若產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年出口量大于1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d 應消費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應商應該收到請求的45天內,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
        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物質限制,即REACH法規附件XVII對某些危險物質、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內容。
        l 作為REACH法規關注的一大重點,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自REACH生效至今經歷了多次更新。
        截止2021年7月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署)已正式發布17批SVHC清單,自此,REACH法規高關注物質清單共有209項SVHC。
        短鏈氯化石蠟(SCCP)和 六溴環十二烷(HBCDD)測試l 短鏈氯化石蠟(SCCP)和 六溴環十二烷(HBCDD)是屬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簡稱POPs),是人類合成的化學物質,會持久存在于環境中、透過生物食物鏈而累積(生物蓄積性),進而對環境及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影響。
        歐盟委員會對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EC) No 850/2004進行了多次修訂,其中,2015年11月4日,歐盟發布法規(EU)2015/2030,規定物品中的SCCPs的含量不得大于等于0.15%,否則不能投放市場,目前*新修訂法規為(EU)2016/293,將六溴環十二烷正式加入附錄禁用物質列表。
        即HBCDD含量超過100mg/kg的物質、混合物或物品將禁止進入歐盟市場。
        目前限制物質清單更新至24種。
        SCCP和HBCDD也在REACH法規SVHC高度關注物質清單中。
        鄰苯二甲酸酯類測試l 鄰苯二甲酸酯是鄰苯二甲酸形成的酯的統稱,它是一類能起到軟化作用的化學品還可干擾內分泌系統,被普遍應用于玩具、食品包裝材料、醫用血袋和膠管、乙烯地板和壁紙、清潔劑、潤滑油、個人護理用品(如指甲油、頭發噴霧劑、香皂和洗發液)等數百種產品中,但對人體的健康有嚴重的危害。
        l 常見鄰苯管控法規:1. REACH附件17 第51 & 52條例: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 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相關電子產品產品
        相關電子產品產品
        相關產品
         
        国产又色又爽又刺激的视频_国产欧美综合精品一区二区_欧美精品第一区二区三区_三级片中文字幕在播放
      1. <b id="yxvk2"></b>

        <wbr id="yxvk2"></wbr><wbr id="yxvk2"></wbr>
      2. <wbr id="yxvk2"></wbr>
          <u id="yxvk2"></u>

            <video id="yxvk2"></video>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久久 | 中文字幕在线亚洲 | 最新亚洲人成网站在线观看 | 中文字幕福利视频 | 亚洲精品国产情侣Av在线 | 亚洲色偷偷偷综合网另类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