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河南 南陽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7 11:11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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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zui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zui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zui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企業創新能力評價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四項指標分值結構為,知識產權≤30分,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企業成長性≤20分。
三、申報材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精神,決定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一)適用證明事項
1、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
2、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上述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二)告知承諾方式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認定管理機構告知全部內容,并書面(含電子文本)提交《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后,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認定管理機構按申請企業書面承諾進行認定工作。
(三)申請企業通過平臺登錄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系統申報。
(四)提交《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1、申請企業應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
2、申請企業應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原件)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一同提交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