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申領原產地證的企業,初次申領原產地證時,應持本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主管部門批準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文件(副本)及說明貨物符合出口貨物原產地標準的有關資料到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原產地證的作用:
1、作為征稅的依據,進出口貨物一般要求發貨人出具原產地證書,作為貿易關系人交接貨物、結算貨款、索賠理賠、進口國通關驗收、征收關稅的有效憑證,還是出口國享受配額待遇、進口國對不同出口國實行不同貿易政策的憑證;
2、作為允許進口的文件之一,國家貿易統計和制定政策的依據。
原產地證丟失、更改如何辦理:
1、申請簽發重發:如果已簽發的證書正本被盜、遺失或損毀,從簽發之日起半年內,申請單位可申請重新簽發證書;申請單位在申請簽發"重發證書"前,應先在《國門時報》上作遺失聲明,除應提交重新繕制的證書以外,還應填寫更改申請書并提供商業報銷憑證副本;
2、申請簽發更改:如果申請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已簽發證書的內容時,應填寫更改申請書,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據,退回原簽發證書,機構經審核無誤后予以簽發新證。
原產地證的簽發機構:
我國授權的可以簽發原產地證書的機構是海關和貿促會,其他機構無權簽發;海關可以簽發所有種類的原產地證書——主要簽發各種優惠原產地證書;貿促會主要簽發非優惠的一般原產地證,如果外方沒有特別要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貿促會簽發的都可以。
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原產地證:
出口企業是否出具原產地證,需要根據國外客戶的需要、合同或信用證的要求,只要客戶認為他清關需要一般原產地證(或是普惠制產地證)就應當辦理;原產地證的主要作用是申請進口國關稅減免優惠(優惠原產地證的主要用途)和便于進口國進行特定貿易管制(非優惠原產地證的主要用途)。
原產地證辦理流程:
1、企業與外商簽訂出口買賣合同;
2、企業取得對外貿易登記表等自營進出口權;
3、出口企業網上辦理原產地證注冊備案;
4、制作各種出口單據;
5、網上申請原產地證,填寫完原產地證詳細信息;
6、審核通過后現場取證或者網上打印原產地證書。
7、將原產地證提供給國外客戶。
公司為廣大客戶提供方便快捷、價格實惠、安全的貿易服務,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堅持“以客為本、服務至上” 的經營理念,誠摯歡迎新老客戶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