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助游網絡 |
型號: | 無 |
產地: | 全國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7 04:50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4:50 |
瀏覽次數: |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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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一)通過自身網站與本企業成員之外的其他企業進行互聯網藥品交易的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必須是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至少期滿三個月;
2、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并具備自我管理和維護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具備網絡與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的設施、設備;
5、具備網上查詢、生成訂單、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功能;
6、具有保證網上交易的資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設施、設備與技術措施。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省局政務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局政務受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請材料移交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不符合規定的,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批,批準的,制作《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移交省局政務受理部門;不予批準的,制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移交省局政務受理部門;
3、省局政務受理部門收到材料后,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并發放《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溫馨提示: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其停止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常見問題問 如何區分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許可證,二者之間是否有什么聯系?答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含醫療器械)信息的服務活動。其中,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包括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提供的服務,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通過自身網站與本企業成員之外的其他企業進行的互聯網藥品交易以及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