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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7 04:21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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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利有三種,依次是日本特許專利、日本實用新型專利和日本意匠專利;特許專利和意匠專利想必大家孤陋寡聞,在這里給大家解釋一下,所謂的特許專利,是日本發明專利另一種名稱,而意匠專利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外觀設計,只是在日本,換了另一個名稱而已。所有的這一切都是日本專利制度所設定的。
日本專利制度的特點:
1、在日本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申請人應當在申請前先對新型的可注冊性進行檢索。申請人不履行這一義務的,不能申請新型專利權。
2、日本的外觀設計采用局部外觀設計的注冊制度,允許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形狀和形狀進行登記注冊。如果采用這種新的地方設計注冊制度,在注冊了有特征部分后,第三方就采用了這一特征部分,總體上是不同的,但也可以起訴其侵權行為。
3、日本實用新型專利審查也與中國新專利審查類似,采用注登記制度,無需實質審查就可以取得專利權,在5-7個月內準予注冊的,可以取得專利證書。
4、計算機軟件也可在日本申請發明專利。
在這里要注意的是:申請的語言是日語;日本發明專利的期限是從申請之日起20年。藥物和農藥可以再延長五年。而實用新型專利無實質審查,一般申請日期可自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批準,實用新型專利的期限自申請之日起10年,而意匠專利為15年。
以上所列,只是簡單說明了部分日本專利制度的一些特定,也涵蓋了部分日本專利知識,大家重要的還是把日本專利的類型記清楚,不要搞混淆,像特許就是發明,大家不要誤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