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景源萬河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圍繞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樁體系及工法發明,到目前,已經申報國家70多項,申報6項pct國際,其中:已經授權發明2項,實用新型20件,著作權3項,建立了、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體系。
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單根抗拔力特征值通常可以達到400kN至700kN,而普通錨桿(索)單根抗拔力特征值約200kN,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的抗拔力在普通錨桿的基礎上提高了約3倍,在數量上減少約60%的根數,相對應的工期也會減少60%,而在不考慮節約工期帶來的效益外在整體造價上節約約25%。
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可以應用在民用建筑、交通建設、水利建設、地質災害治理等領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壓樁基,基坑圍護,護坡等方面。
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獲得“快、捷、好、省”的****。
變直徑鋼筋籠主要特點為鋼筋籠的直徑可變,是對傳統錨桿或其他擴大頭錨桿的一種改進與提升,通過在擴大 頭段加入變直徑鋼筋籠后,形成了鋼筋籠骨架的混凝土擴大頭短樁,使其在整體受力、錨固穩定性以及抗拔承載力性能等方面都有較大的提高,從而解決素混凝土或素漿體擴大頭的錨桿的擴大頭較小,承載能力和整體性不足的問題。
錨桿是巖土體加固的桿件體系結構。
通過錨桿桿體的縱向拉力作用,克服巖土體抗拉能力遠遠低于抗壓能力的缺點。
從力學觀點上是主要是提高了圍巖體的粘聚力C和內摩擦角φ。
其實質上錨桿位于巖土體內與巖土體形成一個新的復合體。
這個復合體中的錨桿是解決圍巖體的抗拉能力低的關鍵。
從而使得巖土體自身的承載能力大大加強。
錨桿擴體段的受壓土體塑性變形及殘余變形,與擴體段承受的端壓力有關以及所在土層性質相關,與桿體采用的鋼筋根數無關。
錨固段是指水泥漿體或混凝土錨固體將預應力筋與土層粘結的區域,其功能是將錨固體與土層的粘結摩擦作用增大,增加錨固體的承壓或抗拉作用,將自由段的拉力傳至土體深處。
采購的主要材料應有產品技術資料,采購前送監理工程師認可,取樣檢驗時,請監理工程師參加。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每道工序、每個部位、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標識用質量檢查證和質量記錄來載明。
工程施工工序多,要制訂周密的施工計劃,合理安排各施工工藝的交叉施工,并科學安排流水施工。
需合理進行總平面布置,確定施工運輸道路,水電管線布置和組織場內外的排水。
對于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我公司制定了相關的保證措施。
做好市場調查,對物質供應商進行評審,從中選幾個生產管理好、質量可靠的廠家或供應商作待定的供貨承包方,并列入檔案。
錨桿或樁基用變直徑鋼筋籠,其核心特征是鋼筋籠的直徑可變。
錨桿或樁基用變直徑鋼筋籠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錨桿或樁基用變直徑鋼筋籠的分類與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護、邊坡支護、地質災害治理、抗壓加固樁基用變直徑鋼筋籠(以下簡稱“產品”),特殊要求按合同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700-2006 碳素結構鋼GB/T 1499.1-2017 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T 1499.2-2018 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T 20118-2017 鋼絲繩通用技術條件GB 50010-2010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YB/T 5343-2015 制繩用圓鋼絲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 1239.2-2009 冷卷圓柱螺旋彈簧技術條件 第2部分:壓縮彈簧GB/T 13793-2016 直縫電焊鋼管 3 分類與標記3.1分類3.1.1 產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為鋼筋(用J表示)和鋼絲繩(用S表示)。
3.1.2 產品按使用類別不同分為錨桿用(用MBL表示)和樁基用(用ZBL表示)。
3.2 標記產品按下列方式標記:示例:第一代設計,采用鋼絲繩作為箍筋材料,直徑可由200mm展開到350mm的鋼筋籠表示為DL MBL-200/350S。
4 要求4.1 外觀與結構4.1.1產品表面應光潔,無毛刺、結疤、裂紋缺陷及其他機械損傷。
4.1.2產品是由豎筋、箍筋、活絡筋條、動力彈簧、承壓板、軸向桿等構件組成的變直徑鋼筋籠整體;箍筋應為整根連續不間斷的鋼筋、鋼絲繩或鋼絲。
產品各部件組成完整,不缺件。
4.2 原材料4.2.1 活絡筋條應使用扁鋼或者鋼條,其力學性能應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 豎筋應使用熱軋光圓鋼筋或熱軋帶肋鋼筋,其力學性能應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 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應使用鋼筋、鋼絲繩或鋼絲,鋼絲應符合YB/T 5343-2015的規定,鋼絲繩應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強度不應低于1400 MPa;箍筋應為整根連續不間斷的鋼筋、鋼絲繩或鋼絲。
4.2.4 動力彈簧應符合《冷卷圓柱螺旋彈簧技術條件 第2部分:壓縮彈簧》GB/T 1239.2-2009。
4.2.5 承壓板應符合《碳素結構鋼》GB/T 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 1591-2018中Q460。
4.2.6 軸向桿應符合《直縫電焊鋼管》GB/T 13793-2016。
4.3 尺寸產品的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
4.4 焊接質量所有焊接點表面不得有可見的裂紋、孔穴、固體類夾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應清理干凈,焊接點應飽滿。
4.5 靈活性產品的展開動作應靈活可靠,不應有卡滯和展開不到位現象。
5 試驗方法5.1 外觀與結構目測、手感進行。
5.2 原材料查驗原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質保書;出現爭議時,按照本標準中第4.2條中對應的原材及其對應標準進行取樣檢驗。
5.3 尺寸用鋼卷尺和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5.4 焊縫及焊點質量用目測及手感進行,焊縫高度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5.5 靈活性拉開限位銷,檢查產品是否能夠順利展開,動作是否靈活可靠,是否展開到位;復位限位銷,重復不少于3次。
6 檢驗規則6.1 檢驗分類產品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或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
6.2 出廠檢驗6.2.1 產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并附有合格證。
6.2.2 出廠檢驗項目為4.1、4.3、4.4、4.5。
6.2.3 出廠檢驗時,4.1、4.4條應全數檢驗,4.3、4.5條采用抽樣,樣品從每個生產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
如有不合格項應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廠,無法修復的應予以報廢。
6.3 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6.3.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a) 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和批量投產;b) 產品結構、材料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c) 成批生產的產品,每二年一次;d)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6.3.2 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的產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品中隨機抽取3件,試驗中若發現不合格項目時,允許加倍抽樣復驗,若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包裝、貯存、運輸7.1 標志在產品適當位置設置標牌,標牌上應包括下列內容:a) 制造單位代號或商標;b) 產品名稱或規格型號;c) 制造日期或編號。
7.2 包裝產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紙箱包裝。
7.3 貯存產品應存放在通風、干燥,無有害氣體的倉庫內,不應與有腐蝕性物質一同存放。
7.4 運輸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輕放,防止碰撞、雨淋。
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項目方案經濟性分析對比我公司主要經營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樁江蘇景源萬河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精心致力于建筑基礎領域的科技創新和節能環保事業。
公司秉承“創新、創優、創業、創”的四創宗旨,努力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環境理念,通過發明創造、設計創新、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制度創新,用工匠精神打造出節能環保,安全經濟,,系列化的高品質產品和服務。
為民用建筑、交通建設、水利建設、地質災害治理等領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壓樁基,基坑圍護,護坡等方面專業系統的解決方案。
為國家“一帶一路”和“傳統基建+新基建”戰略的實施和中國的經濟建設貢獻力量。
公司基于長期工程實踐,聯合東南大學、吉林省交通科學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完成了變直徑鋼筋籠擴大頭錨桿樁系列產品研制工作,獲得專家高度評價,稱其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實用性”。
為抗拔、抗拉錨桿樁技術發展作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