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6 14:12 |
最后更新: | 2023-12-16 14:12 |
瀏覽次數: | 133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泰邦咨詢公司是專注于私募基金、全國企業創設領域的服務平臺
????第七條 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提交辦理實際控制權變更的,變更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辦法》的登記要求
????第三十二條 對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進行規范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章的原則制定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
第六十六條 證監會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
第五十四條 公募基金管理人被取消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或者被撤銷的,應當自被取消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或者被撤銷決定生效之日起限期了結相關業務活動
????第五十五條 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不予注冊的,應當說明理由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轉換基金的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并,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被撤銷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公》規定自行清算的,在存續業務全部妥善處置完畢并獲證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認可前,不得分配清算財產
????第八十五條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
第四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經營
第二十九條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的規定,建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的公司治理結構,明確各方職責邊界、履職要求,完善風險管控、制衡監督和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登記豁免
編輯?播報
國外基金的設立監管方式主要有核準制,備案登記制和登記豁免制三種
附件: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3年2月24日
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
章 總則
條 為了規范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規定,制定本辦法
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的實際控制人為境外機構或者自然人的,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條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
(二)主要股東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應當為依法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機構,具有良好的管理業績和社會信譽,最近1年凈資產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最近3年連續盈利;入股基金管理公司與其長期戰略協調一致,有利于服務其主營業務發展;
(三)主要股東為自然人的,最近3年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具備10年以上境內外證券資產管理行業從業經歷,從業經歷中具備8年以上專業的證券投資經驗且業績良好或者8年以上公募基金行業**管理人員從業經驗;
(四)對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推動基金管理公司長期發展,有切實可行的計劃安排;具備與基金管理公司經營業務相匹配的持續資本補充能力;
(五)對保持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獨立性、防范風險傳遞及不當利益輸送等,有明確的自我約束機制;
(六)對基金管理公司可能發生風險導致無法正常經營的情況,制定合理有效的風險處置預案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
????百四十五條 基金服務機構未建立應急等風險管理制度和災難備份系統,或者泄露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資運作相關的非公開信息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止基金服務業務
監事會和監事會、執行監事不得越權干預經理層的具體經營活動
????百零二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投資顧問等事項,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和相關子公司風險控制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
????第七十八條 公開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三)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四)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七條 符合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下股權的股東,不適用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和第十二條關于“其他股東應當為符合條件的自然人、金融機構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機構”的規定
????本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適用于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管理人員
為確保新舊規則有序銜接過渡和《辦法》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法》施行前已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等業務,協會按照現行規則辦理私募證券投資管理公司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經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核準的其他機構擔任
????百零一條 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基金份額獨立于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機構或者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的自有財產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設立黨的組織機構,開展黨的活動,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章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并持續符合下列要求:
(一)財務狀況良好,實繳貨幣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對專門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出資架構清晰、穩定,股東、合伙人和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相關經驗;
(三)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負責投資管理的**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合計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者財產份額;
(四)**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具備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專業勝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專職員工不少于5人,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內部治理結構健全、風控合規制度和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等完善;
(六)有符合要求的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和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和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