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6 13:10 |
最后更新: | 2023-12-16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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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子公司能否進行“再投資”?可以的,只是商務部對于境外再投資的主體限定更為嚴格,于終目的企業,即終目的地企業再開展的投資活動不屬于現行對外投資管理范疇,無需辦理對外投資備案或核準手續,僅需進行報告。而對于境內投資主體投資到終目的地企業的路徑上設立的所有空殼公司,如SPV,則均不屬于再投資的主體,需要辦理對外投資備案或核準手續才可進行相應的投資行為。這種“穿透式”管理對于商務部門而言,有利于掌握對外投資資金真實去向,強化對對外投資的事后監管。
境外投資備案(ODI)條件
1、境內公司成立滿一年;
2、境內公司盈利超過投資金額;
3、境內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東;
境外投資備案(ODI)的流程和時間
(一)準備資料:5-10個工作日
企業準備資料提供給我司,安排專業律師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盡職報告、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網上信息填報。
(二)發改委立項:5-10個工作日
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三)商務部審批發證:5-10個工作日
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四)境外企業設立:5-10個工作日
取得發改委批文后進行境外企業的設立。
(五)外匯管理局備案:5-10個工作日
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