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
品牌: | 助游網絡 |
型號: | 無 |
產地: | 全國 |
單價: | 1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6 12:19 |
最后更新: | 2023-12-16 12:19 |
瀏覽次數: | 115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文網文為文化部《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簡稱,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自2010年8月1日,《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權已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化廳(局)審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均應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事代辦下面給大家介紹如何申請文網文以及要滿足什么條件: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1、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2、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3、具有合法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來源渠道或互聯網文化產品生產能力;4、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8名以上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5、符合文化部關于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6、根據《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文辦發[2005]19號),不受理外商投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申請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允許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經營性的互聯網文化單位;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所需材料:
1、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3、具有合法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來源渠道或互聯網文化產品生產能力;
4、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5、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6、符合文化部關于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7、根據《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不受理外商投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允許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