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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洲: | 深圳境外投資備案 |
單價: | 1000.00元/月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5 12:25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12:25 |
瀏覽次數: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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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直接投資(也稱海外投資,英文簡稱ODI)是指在境外設立或取得既有企業或項目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境外投資主要可通過設立(獨資、合資、合作)、并購、參股等方式來實現,設立是指境內機構在境外新設一家企業,而并購是指境內機構通過認購境外企業增資(增資并購)或購買境外企業股權(轉股并購)等形式,成為已存在境外企業的新股東。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所需要的資料:
商務部門
一、關于申請備案的請示;
1、境外投資備案表(項目名稱、投資主體情況、項目公司情況、投資領域、項目內容、投資規模、投資方式、出資方式、資金用途等);
2、投資主體注冊登記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穿透股權架構;
3、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的章程(合同、協議);
4、申請人董事會決議或合伙人決議;
5、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6、投資目的公司的注冊文件;投資架構圖;投資主體資金證明文件;
二、發改部門
1、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項目名稱、投資主體情況、項目公司情況、投資領域、項目內容、投資規模、投資方式、出資方式、資金用途等);
2、投資主體注冊登記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3、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應追溯至終實際控制人);
4、投資主體財務報表(新年度或半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如投資主體成立時間較短、無法提供經審計財務報表的,應提供投資主體控股股東、普通合伙人或實際控制人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投資主體投資決策文件(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合伙人決議);
6、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投資協議或類似文件(一般為律師起草的簡版境外投資文件);
三、銀行外匯登記
1、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標準表格);
2、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提交各境內機構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商委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3、發改部門出具的《境外投資備案通知書》;
4、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和使用計劃情況說明;
5、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合伙人決議;
6、境外投資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7、如果發生前期費用匯出的,提供相關說明文件及匯出憑證;
8、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證明材料;
9、其它證明材料,如經審計的能夠說明境外直接投資商業合理性的財務報表,或可信第三方認可的投資計劃、商業計劃等。
注意事項:
1、ODI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自頒發之日起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30個工作日申請延期。境外投資主體應在證書頒發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境外投資,否則應申請延長證書有效期。
2、前期費用一般出現在境外新設和并購中,如果申請人需要支付前期中介費用、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保函等,在境外投資辦理完成之前即需要匯出該等費用,申請人應與銀行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累計匯出金額超過300萬美元的或超過對外投資總金額15%的,需要先行完成發改委的備案和申請人注冊地的外管局審批,方可購匯支付,且前期費用納入投資總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