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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5 11:11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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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guī) MDR (EU) 2017/745,2020年5月份強制實行MDR新法規(guī)。MDR是法規(guī),MDD是指令。因為是升級,從指令升級為法規(guī),所以歐盟成員國都會對認證過程和結果進行更加嚴格的控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強化了制造商的責任:
a. 制造商必須擁有至少一名具有醫(yī)療器械領域知識的合規(guī)負責人(MDD指令中無明確要求);
b. 制造商要建立并持續(xù)更新技術文件,并確保國家主管當局要求時,可以提供;
c. 制造商要隨時應對公告機構的飛行檢查,以確保技術文件的更新和體系的維持(二類產品);
d. 貿易公司申請CE會更加困難;
2)法規(guī)條款增加,認證評審更加嚴格
a. 分類規(guī)則增加:由MDD的18條增加到 22條;
b. 基本要求檢查表條目增加:由MDD的13條增加到 MDR的23條;
c. CE技術文件的結構發(fā)生了變化,分為:產品技術文件和上市后文件(MDD只要求產品技術文件);
d. 臨床評價報告。MDR要求企業(yè)提供第四版臨床評估報告,相比于第三版,第四版要求更為嚴格;
3)適用范圍擴大
a. MDD僅僅針對于具有醫(yī)療用途的產品,MDR將一些非醫(yī)療用途的器械納入到適用范圍,如菜色隱形眼鏡,美容類產品等;
b. MDD中,重復使用器械劃分在一類醫(yī)療器械,不需要公告機構的介入,而MDR要求公告機構對重復性外科手術器械進行符合性評估;
4)MDR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a. 引入了器械唯一標識UDI,增加產品的可追溯性;
b. 企業(yè)的相關信息都會被收集到歐洲醫(yī)療器械數據庫(EUDAMED);
c. 建立上市后監(jiān)督(PMS)系統(tǒng);
d. 公告機構會進行飛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