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天津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5 09:05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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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器裝備生產許可證申辦流程:
1.國防科工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國防科工局許可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根據申請專ye(產品)類別征求國防科工局內相關司的意見。
2.國防科工局相關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反饋國防科工局許可辦。
3.軍委裝備發(fā)展部合同監(jiān)管局對申請第—類許可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反饋國防科工局許可辦。
4.國防科工局許可辦根據國防科工局相關司和軍委裝備發(fā)展部反饋的意見確定是否受理許可申請。
5.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由國防科工局許可辦告知申請單位。
6.對于符合許可受理條件的申請,國防科工局許可辦按照專ye分工轉國防科工局相關專ye司或jun工項目審核中心組織審查。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的通知》(國發(fā)〔2021〕7號),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第二類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初審),其許可申請直接提交國防科工局,按照第—類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審批程序予以辦理。
二、具備的條件:
1. 具有法人資格;
2. 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專ye技術人員;
3. 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科研生產條件和檢驗檢測、試驗手段;
4. 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技術和工藝;
5. 經評定合格的質量管理體系;
6. 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7. 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保密資格。
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準予批準:
1. 具備上條所列的申請人需滿足的七項條件。
2. 通過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
3. 符合數量控制方案要求。
4. 經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無異議。
三、申請材料:
1.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3. 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 安全生產達標證明文件(其中申請從事危險品生產的,提交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生產評價報告)
5. 保密資格證書
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環(huán)保、消防驗收文件或者達標文件
7. 申請單位認為可以證明其能力條件的其他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