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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5 07:00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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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請登記時需按場外期權公司開戶要點法定標準確立機構的實際控制人人選,在無法滿足前文所述認定標準時,可以在系統中填報“大股東”,由其大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要求申請機構必須確定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對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標準,不同于《公司法》以及證監會在IPO等證券業務中掌握的標準。根據《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場外期權公司開戶要點操作手冊》第1.3條的規定,“實際控制人指控股股東或能夠實際支配企業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新系統內進行操作時,實際控制人部分系統提示“認定實際控制人應一直追溯到的自然人、國資控股企業或集體企業、上市公司、受國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境外機構”。實際控制人的主體范圍包括:
1、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
2、“追溯”標準為追溯至自然人、國資控股企業或集體企業、上市公司、受國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境外機構,即對場外期權公司開戶要點國資控股企業、集體企業、上市公司、受國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境外機構無需繼續穿透核查。
中基協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中關于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標準共分為五種情況:
(1)持股50%以上的;
(2)通過行使表決權能夠決定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3)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且表決權持股超過50%的;
(4)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場外期權公司開戶要點;
(5)在無法滿足前述認定標準時,可以在系統中填報“大股東”,由其大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