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設立三類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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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發布、復審和廢止等。
具體規定由國
受理注冊申請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注冊申請資料轉交技術審評機構。
技術審評機構應當在完成技術審評后,將審評意見提交受理注冊申請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為審批的依據。
(五)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未依照本條例規定開展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未按照要求報告不良事件,或者對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技術機構、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衛生主管部門開展的不良事件調查不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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