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5 02:56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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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氨基苯酚 商品編碼HS CODE:
商品名稱 其他氨基(萘酚.酚)及醚.酯
申報要素 1:品名;2:品牌類型;3:出口享惠情況;4:成分含量;5:用途;6:包裝規(guī)格;7:GTIN;8:CAS;9:其他;
海關監(jiān)管條件:無
商品描述 其他氨基(萘酚.酚)及醚.酯包括它們的鹽, 但含有一種以上含氧基的除外
對氨基苯酚 6類 海運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 (IMDG Code)
聯(lián)合國正確運輸名稱(中文): 氨基苯酚(鄰、間、對)
聯(lián)合國正確運輸名稱(英文): AMINOPHENOLS (o-, m-, p-)
包裝類別:Ⅲ
主要危險類別:6.1
氨基苯酚又稱羥基苯胺、氨基羥基苯。有3種異構體,即鄰氨基苯酚、間氨基苯酚、對氨基苯酚(4-氨基苯酚)。
在缺少人類經驗的情況下,已根據(jù)從動物試驗中獲取的資料進行分類,采用三種途徑進行試驗,即經口吞咽,皮膚接觸和吸人粉塵、煙霧或蒸氣。
經口吞咽,皮膚接觸和吸入粉塵、煙霧的分類標準:
包裝類I: 經口吞咽毒性LD50 ≤5.0 皮膚接觸毒性LD50 ≤50 粉塵、煙霧吸入毒性LC50 ≤0. 2
包裝類II: 經口吞咽毒性LD50 >5.0≤50 皮膚接觸毒性LD50 >50且≤200 粉塵、煙霧吸入毒性LC50 >0.2且≤2
包裝類III: 經口吞咽毒性LD50 >50≤300 皮膚接觸毒性LD50 >200且≤1000粉塵、煙霧吸入毒性LC50>2且≤4
如果一種物質經兩種或多種致毒途徑試驗所得結果顯示不一致時,使用試驗中顯示*高危險性的一種來確定包裝。
可根據(jù)《貨物安全技術說明書》(英文簡稱 MSDS)等方式獲得該物質的經口吞咽毒性 LD50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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