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住建檢測 |
服務項目: | 學校、幼兒園安全檢測抗震檢測 |
檢測時間: | 10-15個工作日 |
單價: | 2.00元/平方米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19:10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9:10 |
瀏覽次數(shù): | 124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lián)系我
|
棗陽市教育機構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
1、多層校舍建筑抗震檢測鑒定程序校舍建筑抗震檢測鑒定涉及房屋現(xiàn)狀質量檢測和結構安全與抗震性能鑒定等,特別是結構的抗震性能是由結構體系、結構布置、結構與構件承載能力和抗震構造措施等綜合決定的,需要做好檢測鑒定的每一步。
2、多層校舍建筑抗震鑒定適用的標準
既有中小學校舍的建造年代絕大多數(shù)在1980
年后。按照采用的抗震設計規(guī)范不同可分為1990 年之前按《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TJ11 —78) 設計建造、1991~2001
年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J11 —89)設計建造、2002 年以后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 —2001)
設計建造。隨著抗震科學研究的深入和震害經(jīng)驗的積累,這3
本抗震設計規(guī)范在設防要求、設計方法和抗震構造措施等方面都在不斷地完善和提高。所以按不同設計規(guī)范建造的中小學校舍的抗震安全性是有差異的,這就提出了按哪本規(guī)范來對中小學校舍進行抗震鑒定的問題。
中小學教學樓等校舍建筑屬于乙類建筑。對于既有中小學校舍的抗震能力評價,不能采取建造時期相應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來評定,而應采用新頒布的《建筑抗震鑒定標準》(
GB50023 —2009) 標準來評定。在這本標準中給出了按不同后續(xù)使用年限采用不同抗震鑒定標準的要求:對于后續(xù)使用年限為30
年的建筑劃分為A類;后續(xù)使用年限為40 年的建筑劃分為B 類;后續(xù)使用年限為50 年的建筑劃分為C
類。并給出了各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和抗震措施、承載力驗算等要求。對中小學教學樓等建筑的安全鑒定可采用《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 GB50003
—2001)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 —2002 ) 、《民用建筑性鑒定標準》(GB50292 —1999)
。對于建造于不同時期的校舍工程的安全與抗震鑒定中的樓面活荷載、風荷載和雪荷載取值則應符合《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 GB50009
—2001)(2006 年版) 的規(guī)定。
對于多層校舍房屋采用逐棟進行現(xiàn)狀質量檢測的方法。既有建筑的安全與抗震鑒定檢測,是對被檢程較全面的現(xiàn)狀質量檢測,可為結構抗震鑒定提供的依據(jù)和結構計算的參數(shù),所以在檢測的抽樣中,損傷部位和結構受力比較大的樓層應作為重點,抽驗數(shù)量應滿足有關檢測標準的要求。多層砌體校舍房屋檢測應著重進行以下方面的檢測:
(1) 外觀質量普查。既有建筑的質量缺陷會反映在結構的外觀質量上。因此,在現(xiàn)場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進行安全與抗震檢測鑒定的所有建筑物的外觀質量進行普查。普查內容包括結構構件外觀質量與缺陷情況,各層承重結構有無開裂、受損等情況。
(2) 建筑垂直度檢測和地基基礎評價。
1) 采用經(jīng)緯儀對進行安全與抗震檢測鑒定的所有工程進行垂直度的檢測,以確認該房屋是否存在傾斜和不均勻沉降;
2) 根據(jù)結構構件下沉和傾斜等情況,對地基基礎進行評價和必要的檢測。
(3)
混凝土構件強度檢測。采用回彈法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依據(jù)《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 GBPT50344 —2004)
的抽樣檢測的樣本容量和各房屋混凝土構件的數(shù)量確定抽樣的數(shù)量。對多層砌體房屋則應抽取樓梯梁、承重梁和構造柱等;對所抽取混凝土構件進行碳化深度的檢測。
(4) 磚墻材料強度檢測。對多層砌體房屋的承重磚墻,應區(qū)分樓層和不同設計強度等級等進行砌筑砂漿強度和磚墻塊材材料強度的檢測。其抽樣數(shù)量應滿足《砌體工程現(xiàn)場檢測技術標準》(GBPT50315 —2000) 的要求。
(5) 現(xiàn)澆構件主筋和箍筋配置的數(shù)量、間距檢測。對多層砌體房屋的樓梯梁、承重梁和構造柱等混凝土構件進行主筋和箍筋配置的數(shù)量、間距檢測。
(6) 其他損傷情況檢查與檢測。在全面普查該工程現(xiàn)狀缺陷的基礎上,對所有的損傷進行仔細檢測,比如裂縫的長度、寬度、深度等,并分析產(chǎn)生的原因。對混凝土構件的鋼筋銹蝕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的基礎上根據(jù)發(fā)現(xiàn)的狀況確定是否檢測鋼筋銹蝕。
(7) 砌筑質量檢查。對進行安全與抗震檢測鑒定的所有砌體房屋的砌筑質量進行檢查,包括砌筑方法、灰縫質量、砌體偏差、留槎及洞口等項目。
(8) 結構構造檢查。對進行安全與抗震檢測鑒定的所有砌體房屋的構造措施進行檢查,包括構件高厚比、梁墊、壁柱、預制構件的擱置長度、構件端部錨固措施、圈梁、構造柱或芯柱等。
(9) 目前房屋實際荷載水平核查。調查各工程各類房間的活荷載和改造情況,為結構安全與抗震能力分析提供的數(shù)據(jù)。
既有多層砌體校舍抗震能力主要問題的對策
分析既有多層校舍在抗震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為了通過實施一些措施解決問題。這些措施包括拆除重建、整體加固和局部加固及必要的維護等對策。
采取這些對策的考慮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對于墻體砌筑砂漿強度小于110MPa
的多層校舍建筑,考慮到其抗震能力較低和加固量涉及所有的墻體,其抗震加固費用會*過新建工程的70 %
,以及存在由于砂漿強度太低很難達到加固效果和很難滿足北京市8 度乙類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等問題,對這類校舍房屋應拆除重建。
(2) 對于砌筑砂漿強度不小于110MPa
的建筑,其磚墻抗震承載能力與抗震設防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通過采取加固措施可以使結構的抗震承載力滿足要求;同時,在結構體系方面為預制鋼筋混凝土空心板的縱墻承重或總層數(shù)大于4
層以及井字梁樓(屋)
蓋等,在抗震構造上構造柱、圈梁設置不合理等的多層砌體校舍建筑,應從提高房屋的整體抗震能力進行整體加固,包括墻體加固、內外縱墻增設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和鋼拉桿以及樓梯間三面墻體加固等。這些整體加固措施應根據(jù)既有校舍的墻體抗震承載能力、結構布置和抗震構造措施的差異而選擇較合理的加固方案:
1) 對于磚墻抗震承載能力相差10 %以內,可以采用增設構造柱、圈梁與橫向鋼拉桿以及加強樓梯間等抗震加固措施;
2) 對于磚墻抗震承載能力相差10 %以上和在30
%以內,可以采用對不足墻體進行鋼筋網(wǎng)砂漿面層加固和增設構造柱、圈梁與橫向鋼拉桿以及加強樓梯間等抗震加固措施;3) 對于磚墻抗震承載能力相差30
%以上,可以采用對不足墻體進行混凝土板墻加固和增設構造柱、圈梁與橫向鋼拉桿以及加強樓梯間等抗震加固措施。
(3) 對于砂漿強度等級滿足設計要求,其墻體抗震承載力也滿足北京市8 度設防要求,但存在構造柱、圈梁設置不合理或樓梯間設置在端部等校舍工程,應采取在內外縱墻增設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和鋼拉桿以及樓梯間三面墻體加固等的局部加固措施。
(4)
對于結構體系不合理、結構布置不對稱的校舍建筑,應從改變結構抗側力體系和改善結構的對稱性的抗震加固入手。對于樓梯間的加固應根據(jù)樓梯間的位置確定相應的加固方法:若樓梯間在轉角或房屋盡端,則不宜加得過強,可采用適當加大配筋率的鋼筋網(wǎng)砂漿面層加固,也應同時加固相鄰的橫向墻體,即不能使加固后樓梯間墻體較相鄰墻體的抗側力剛度增大很多而加重其破壞;若樓梯間在中部,則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板墻加固。
(5) 對于承重柱、梁、樓梯梁不滿足抗震承載力要求的以及樓板開裂等混凝土構件,應采取增大截面或粘鋼等加固補強的措施。
(6) 對墻體抗震承載能力和抗震構造措施均滿足要求,但存在外墻滲漏、墻體或梁、樓板出現(xiàn)裂縫等情況,應采取維護、修補措施以確保校舍工程的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