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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14:46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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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伙企業(yè)的出資方式較為靈活,普通合伙人可以勞務出資,而公司不允許以勞務出資;
2. 合伙企業(yè)決策制度更加人性化
相比較公司決策而言,合伙企業(yè)的決策制度更能體現(xiàn)“人合”的特點,如無特殊約定,各個合伙人無論出資大小還是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完全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而公司決策往往是通過出資大小來進行決策。
3. 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更方便股權激勵
在現(xiàn)在人力資本時代,人才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設立股權激勵平臺,由管理團隊做普通合伙人,被激勵的人才做有限合伙人,這樣既不分散公司的控制權,又可以讓人才享受公司發(fā)展的紅利。
4. 能夠規(guī)避公司股東人數(shù)的限制
對于一些大的公司,股東人數(shù)比較多,公司的股東數(shù)量有限制的,比如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50人,就可以先設立合伙企業(yè),再用合伙企業(yè)來投資設立公司,一個有限合伙企業(yè)的投資者就有50人,甚至還可以多層股權設計。
5. 方便以后股權的轉讓
比如有的公司股東比較多,涉及自然人、公司、投資者,甚至有的有國資的背景,那么這樣的公司股權變更就很麻煩,如果把這些人轉入有限合伙企業(yè),再以合伙企業(yè)投資設立公司。當這些人要轉讓股權就只是這個有限合伙企業(yè)的事務了,相對就會方便簡單很多。
目前能想到的就這些,如果您有補充的可以一起交流討論,上海注冊合伙企業(yè),內資,外資都可以,歡迎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