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4 10:45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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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庫及專家選取辦法
(1)認定機構應建立專家庫(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實行專家聘任制和動態管理,備選專家應不少于評審專家的3倍;
(2)技術專家應具有**技術職稱,并具有《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財務專家應具有相關**技術職稱,或從事相關工作10年以上并具備相關職業資格;
(3)認定機構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并指定1名技術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 ,開展認定評審工作。
(4)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 ,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5)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6)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