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貿易: | 如何轉口 |
保稅區(qū)轉口: | 怎樣轉口 |
轉口流程: | 轉口報關 |
單價: | 4500.00元/件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06:40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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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口貿易還需要的是信任,因為在中轉港口,會進行一系列的換柜、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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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節(jié)能燈轉口案例的具體數據來略作比較:一個20GP柜的節(jié)能燈,貨值4萬美元,除正常關稅以外的額外反傾銷稅為2.64萬美元。而采用轉口方式,全部轉運的費用減去直航海運費,增加的成本在4000美元以下,即額外費用可控制到貨值的10%以下;如果以40HQ柜裝運,額外增加的轉運費用則可以下降到貨值的5%以下。
轉口貿易的定義:
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一個經濟學的概念,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fā)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fā)生交易。
轉口貿易產生的條件:
轉口貿易對中間商所在國而言,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自然條件,即中轉國必須吞吐能力強,地理位置優(yōu)越,處于各國之間的交通要沖或國際主航線上;
人為條件:要求中轉國對中轉地采取特殊的關稅優(yōu)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區(qū)等,使中轉費用不致過高。要求該地的基礎設施、交通、金融和資訊等服務系統(tǒng)發(fā)達且完備,以利于轉口貿易的進行。
轉口貿易還需要的是信任,因為在中轉港口,會進行一系列的換柜、包裝。而轉口貿易的進行,大部分是因為反傾銷、減少關稅才進行轉口貿易,避開貿易堡壘,這又涉及到一個關鍵問題,反查和目的港國家發(fā)覺后進行查處,就又必須在轉口港出CO(產地證)的工廠承受貨權,轉移責任。
轉口貿易的形式多樣,根據貨物流通管道的不同,可分為再出口貿易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兩種:
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fā)生買賣關系,而后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并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fā)展的初期較多發(fā)生。人們由于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管,轉口貿易就通過兩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
隨著轉口貿易的發(fā)展,單據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fā)展起來,為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的每種雜手續(xù),節(jié)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xù)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于進口商抓住貨物銷售良機,從而實現較大的利潤。單據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轉口貿易根據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種。
1、轉口貿易收入支出總金額大幅度下降
2014年在我國轉口貿易收入支出總金額達到6652億美金,2017年大幅度減少至2970億美金。從浙江地區(qū)大部分銀行的操作實務來說,2018年的轉口貿易量同比減少皆在30%之上。
2、監(jiān)督機構持續(xù)標準對轉口貿易的監(jiān)管
近些年,監(jiān)督機構不斷應用歸類降權等監(jiān)管手段,及其分類監(jiān)管等標準,加強對轉口貿易公司違規(guī)操作曝出,保持對虛報轉口貿易的處罰力度,提升公司投機性對沖套利成本費。
標準
1、氣候條件,即轉站國海港一定要深水港、吞吐量強,交通便利,處在間的交通要沖或國際性主航道上;
2、人為因素標準:規(guī)定轉站國對中轉地采用特殊進口關稅稅收優(yōu)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等,使轉站花費不至于太高。規(guī)定該地基礎設施、交通出行、金融和等信息服務管理系統(tǒng)比較發(fā)達且完善,以利于轉口貿易地進行。
轉口貿易關鍵方式
1、生產加工轉口貿易:指貨品過關鍵入到轉站國,經生產加工升值之后再輸往出口國的交易方式。貨品通過某種意義加工,使處理后的物品與原先沒經生產加工的物品在特性、形狀、結構與效應上發(fā)生一些轉變。這類交易方式不但可以得到轉口貿易盈利,還可以獲生產加工盈利。
2、票據解決商貿:就是指出口公司根據零售商與采購商產生買賣關系,將貨品直接在輸出國運到出口國的交易方式。在這樣的情況下,貨品并沒有在第三國過關進出口貿易,而零售商亦僅涉及到買賣票據的處理方法。這類票據解決交易方式實際是貨品所有權再出口。
3、單純轉口貿易:所說單純轉口貿易是指轉站的第三國的零售商對進口貨品沒經生產加工再出口。自然,零售商能將進口貨物在本地保稅倉開展等級分類、混放、貼上標簽等。這樣的活動并沒有更改原進口貨物的結構、特性,結構構件效應等,才歸屬于加工制作范疇。
4、再對外貿易:再出口(Re-export) 又被稱為復出口,凡其他國家商品進口后沒經生產加工又輸到其他國家,都是屬于再出口;在國外和南美洲一些國家,凡其他國家產品運進該國海關部門庫房,沒經生產加工,再從海關部門庫房運到國內外的,均列入再出口。
買賣常見問題
1、只可以外匯交易歸類A的公司實際操作轉口貿易(B類還可以做詳細下一條),但資產收付款必須要在同一家銀行實際操作,且收付款務必一樣的貨幣,即假如付款是美金,則收付款的時候也是美金,不可以錯幣;
2、外匯交易歸類C的公司,作不可以操轉口貿易,B的公司:依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60條的規(guī)定:B類公司在分類監(jiān)管有效期內轉口貿易收入支出,金融企業(yè)應當審批買賣協(xié)議、開支申請憑據以及相關貨權憑據。B類公司不可申請辦理間隔時間超出90天(沒有)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