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4 03:00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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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商店的設立是需要經過文物局審批的,文物銷售業務該經營范圍屬于后置審批,但如果無法依法取的文物商店設立許可或文物經營許可,文物商店公司主體注冊成功,也是無法進行文物銷售活動開展的。未經批準私自設立文物商店或經營相應文物活動是會受到行政處罰的。
文物商店審批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文物商店審批實施單位:
北京市文物局
文物商店設立依據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文物商店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依法進行管理。
文物商店申請受理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立文物商店,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級以上文物博物技術職務的人員;(三)有保管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文物商店辦理審批流程:
1. 申請受理:企業提供材料填寫完整,規整齊備,簽章有效;
2. 審查決定:企業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要求。經現場考察滿足相應的場地及設備條件;
3. 頒證送達:結果名稱,設立文物商店的批復;
我司主營文物類公司注冊設立,對文物鑒定、文物拍賣、文物商店公司設立要求和辦理流程十分熟悉,有豐富的辦理經驗,擁有上百家文物類公司設立成功案例,如有相應辦理需求,可與我聯系,可為您提供全套的辦理及方案規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