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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23:55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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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超過設計基準期繼續使用鑒定 房屋建筑改變用途和使用條件鑒定
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檢查 房屋建筑大修前的全面檢查
房屋建筑使用中發現安全問題鑒定 房屋建筑耐久性和適用性出現問題鑒定
房屋建筑不均勻沉降或傾斜安全鑒定 有安全隱患的建筑檢測鑒定
建筑結構振動檢測與監測 新建或在建工程結構質量檢測
長期停工后重新開工的工程質量檢測 無正規建設手續的房屋(包括臨建)的安全鑒定
建筑工程加固質量的檢測 建筑工程質量缺陷檢測鑒定
建筑工程事故現場調查鑒定 房屋建筑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 是直接授權的第三方檢測鑒定機構 無需在當地有備案 具備檢測鑒定資質能承接全國范圍各項建筑房屋安全鑒定
并對建筑工程的診治與改造提供優化方案和技術咨詢服務 提供性鑒定報告 協助客戶在當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鑒定的特殊性與重要性
1. 房屋鑒定的特殊性在于它需要了解建筑行業中各的理論和實際經驗,它要求鑒定技術人員熟悉結構設計及施工技術,并且了解自然狀態對房屋的影響,在需要司法解決問題情況下,還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
2. 由于房屋的結構多樣性,地質條件和建筑年代各有不同,體現出的現象也千差萬別,故房屋鑒定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表現在:同一個工程的鑒定報告,可能出現兩個以上的鑒定;同一個鑒定報告房屋鑒定不會出現在不同的鑒定項目中,要根據每個鑒定項目房屋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詳細的分析與判斷,要從不同方面反復推敲;有裂縫的房屋并不代表它是一定有危險,無裂縫的房屋并不代表它是一安全。
3. 房屋鑒定要理論聯系實際。房屋鑒定工作需要上部結構、地基基礎的知識,還要有法律知識,出具的報告具有性。
4. 房屋鑒定工作一般在出現損壞情況后進行的,房屋損壞過程是看不到,而只是從房屋結構的損壞情況,根據檢測結果推斷出房屋損壞過程中的情況以及損壞的原因。
5.房屋鑒定工作的責任重大,技術人員要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項房屋鑒定的工作,否則就會造成國家和人民財產的損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汶川地震后我國很快的啟動了對中小學校校舍的抗震鑒定、加固改造工作,并相繼修訂出臺了一些技術標準及規程、規范做為指導這一工作實施的法律依據,對既有建筑抗震與安全鑒定及加固改造,特別是對于當前中小學校校舍的抗震及安全鑒定及加固改造的順利完成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還不能滿足現階段既有建筑鑒定及加固改造的實際需要,在內容、數量、質量上要盡快做到完善、系統、相互協調,讓這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更好的完成既有建筑的鑒定工作。
調查、檢測
1、調查、查勘:調查分為資料調查、現場調查及補充調查,并以房屋的施工情況、現狀及存在的質量問題為主,做到有重點的調查。要仔細查看已有的資料,并查看現場,以掌握房屋過去及目前的情況,作為制定檢測方案及對結構分析評價的依據,必要時可進行補充調查。也可采用先初步調查,后詳細調查的調查方法。資料調查與現場調查應結合進行。
(1)資料調查:仔細查閱委托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房屋原設計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等,并做好記錄。
(2)現場調查、檢測:聽取現場有關人員的介紹和意見,詢問有關問題,并做好現場調查記錄。現場調查著重記錄以下內容:
1)調查結構基本情況、形式、連接,以及荷載變化情況;
2)調查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存在的主要問題,如變形、裂縫、滲漏等病害或缺陷;受災結構的損壞程度,查勘改擴建部位或維修加固部位的結構狀況;
3)調查檢測地基基礎、柱、梁、板等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工作狀態。檢查基礎沉降情況(沉降觀測記錄)和其所處環境(必要時挖開檢查);檢測柱、梁、板有無變形、裂縫、鋼筋銹蝕等現象。
4)調查房屋的施工質量和使用狀況,如有維修、改擴建、加固或加層的,應查看其施工質量,以及改建后對整個房屋的影響。
5)調查房屋的環境條件,周圍有無空氣污染或水污染,以及污染對房屋的影響程度。
6)填寫調查檢測表。
2、補充調查檢測:對于現場調查檢測的未盡事宜、遺漏部分或需要增加數據的情況可進行補充調查檢測,補充調查檢測主要涉及個別項目或個別部位,應在現場調查檢測后盡快進行。
3、現場專項檢測:現場專項檢測要求準確、可靠,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現場專項檢測應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以保證圓滿完成檢測任務。專項檢測一般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1)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是搞好現場檢測的基礎,檢測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包括人員準備、設備機具準備、資料準備等。成立檢測小組,確定負責人,該負責人應熟悉現場檢測工作,并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小組成員應具有一定的建筑結構檢測經驗,持有相關的上崗證。檢測前需召集小組全體成員進行任務、技術和安全交底,使大家明確任務內容和具體做法。
(2)現場檢測: 目前所用的檢測方法有相應規范或標準(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等)規定的檢測方法,有規范或標準建議的或擴大的檢測方法(如規范附錄中的方法),有地方標準的檢測方法及檢測單位自行開發或引進的檢測方法等。在檢測過程中,應優先選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檢測方法。
應優先選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以保證原房屋結構的完整性,如采用破損檢測方法時,必須保證結構的受力狀態不變。
進入現場后,應按檢測方案合理地安排工作,使整個檢測過程有序地進行。檢測注意事項如下:
1)檢測前應預先檢查現場準備工作是否落實,包括接通現場電源、水源、準備好腳手架,影響檢測的設備等是否已移開;檢查儀器等準備工作是否落實;
2)采用回彈法等非破損檢測方法時,應事先根據檢測方案的布置用色筆標出測區位置,并編號;
3)當選用局部破損的取樣檢測方法或原位檢測方法時,宜選擇結構構件受力較小的部位,并不得損害結構的安全性;
4)當對古建筑和有紀念性的既有建筑結構進行檢測時,應避免對建筑結構造成損傷;
5)現場抽檢的樣本必須做好標識并妥為保存,在整個運輸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保管,防止丟失、混淆或被調包;
6)每項檢測至少有2人參加,做好檢測記錄,記錄應使用專用的記錄紙,要求記錄數據準確、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記、涂改,如有筆誤,應進行杠改。
(3)補充檢測:當發現檢測數據不足需要增補數據時,或檢測數據有疑問需要重新檢測時,應進行補充檢測。補充檢測時,應盡量在現場檢測后盡快進行,并保持檢測人員及設備不變。
(4)善后工作:現場檢測結束后,根據合同的要求,對有破損的結構(如鉆芯留下的空洞)應予以修補,修補后的結構構件應滿足承載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