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消防電源EPS-7KW單相燈具消防聯動當工業與民用建筑處于火災應急狀態時,為了保證火災撲救工作的成功,擔負向消防用電設備供電的獨立電源稱為應急電源。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明確規定: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應不致受到損壞;一級負荷的電源形式有二路高壓電源和一路高壓電源及一路低壓電源、柴油發電機組或蓄電池組;一級負荷中的特別重要負荷除上述兩個電源外,還必須增設應急電源。
常用應急電源的種類1.EPS應急電源:由充電器、逆變器、蓄電池、隔離變壓器、切換開關等裝 置組成的一種把直流電能逆變成交流電能的應急電源。
適用于允許中斷供電時間 為 0.25s 以上的負荷。
2.UPS 不間斷電源:它主要以電力變流器儲能裝置(蓄電池)和開關(電子 和機械式)構成的保證供電連續性的靜止型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
適用于允許中 斷供電時間為毫秒級的負荷。
3.自備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它是以柴油機為動力,拖動工頻交流同步發電機 組成的發電設備。
快速自啟動的發電機組,適用于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 15s 以上 的建筑。
應急電源的工作時間應按生產技術上允許的停電時間考慮,當與自動啟 動的發電機組配合使用時,不宜少于 l0min。
4.有自動投入裝置的獨立于正常電源的饋電線路。
適用于自投裝置的動 作時間能滿足允許中斷供電時間 1.5s 或 0.6s 以上的應急電源。
凡允許停電時間為毫秒級,且容量不大的特別重要負荷,若有可能采用直流電源 者,應采用蓄電池組作為應急電源。
5.自備應急燃氣輪發電機組;它是以燃氣輪機為動力,拖動工頻交流同步發 電機組成的發電設備。
EPS消防電源EPS-7KW單相燈具消防聯動YJS/S系列(動力照明)EPS應急電源,適用于軍事、醫院、學校、政府、商場、廣場、車站、碼頭、地鐵、工廠、公園、隧道、會展中心、金融機構等領域,可作為消防設施應急照明、一級負荷、重要負荷和用電電器等設備的應急專用電源、動力應急電源或第二、第三電源。
型號:YJS/S-2.2KW、YJS/S-3.7KW、YJS/S-5.5KW、YJS/S-7.5KW、YJS/S-11KW、YJS/S-15KW、YJS/S-18.5KW、YJS/S-22KW、YJS/S-30KW、YJS/S-37KW、YJS/S-45KW、YJS/S-55KW、YJS/S-75KW、YJS/S-93KW、YJS/S-110KW、YJS/S-132KW、YJS/S-160KW、YJS/S-187KW、YJS/S-200KW、YJS/S-220KW、YJS/S-250KW、YJS/S-280KW、YJS/S-315KW、YJS/S-400KW安裝方式:落地式 變頻型YJS/P系列EPS消防應急電源YJS/P系列(動力變頻)EPS應急電源,適用于軍事、醫院、學校、政府、商場、廣場、車站、碼頭、地鐵、工廠、公園、隧道、會展中心、金融機構等領域,可作為消防設施、一級負荷、重要負荷、用電電器、高層建筑的電梯、水泵、風機和其他設備的電動機等設備的可變頻應急專用電源、動力應急電源或第二、第三電源。
型號:YJS/P-2.2KW、YJS/P-3.7KW、YJS/P-5.5KW、YJS/P-7.5KW、YJS/P-11KW、YJS/P-15KW、YJS/P-18.5KW、YJS/P-22KW、YJS/P-30KW、YJS/P-37KW、YJS/P-45KW、YJS/P-55KW、YJS/P-75KW、YJS/P-93KW、YJS/P-110KW、YJS/P-132KW、YJS/P-160KW、YJS/P-187KW、YJS/P-200KW、YJS/P-220KW、YJS/P-250KW、YJS/P-280KW、YJS/P-315KW、YJS/P-400KW型號項目YJ/D系列YJS/S系列YJS/P系列輸入市電電壓AC180-242V(可設置)AC323-418V(可設置)AC323-418V(可設置)電池電壓48V—220V192V—528V492V—528V市電頻率50Hz±5%雙路互投可選裝輸出輸出電壓正常狀態:與市電一致應急:220V±3%應急:380V±3%輸出頻率正常狀態:與市電一致應急:50Hz±0.1Hz應急:50Hz±0.5Hz輸出回路數單相3路,三相1路(可根據情況增加輸出回路)輸出分路特性持續型,非持續型,消防聯動型效率(額定負載)≥90%輸出波形標準正弦波PWM正弦波切換時間≤5s (有特殊要求時可達到≤0.25s或零切換)過載特性120% 60s,150% 5s狀態顯示大屏幕LCD漢字信息顯示+LED運行狀態顯示噪 音正常狀態:≤30dB;應急狀態:≤55dB(風冷)環境濕度≤90%RH,不凝露環境溫度-24℃~40℃海拔高度<2000m